清展路(福清财政局-福俱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清展路(福清财政局-福俱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J*******号
开标时间:2013-01-15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建设局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MJ*******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清展路(福清财政局-福俱大道)道路工程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融发改投资【2006】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的清展路(福清财政局-福俱大道)道路工程是福清市融侨东片区路网规划中的一条重要城市II级次干道,计算行车速度为30KM/h。拟建项目呈东西走向,起点K0+000接福清财政局大门,终点接南福俱大道,道路全长320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道路、给排水等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K值=11%,发包价为:财政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福州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无;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认定按闽建筑[2011]39号文规定执行);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8. 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2月 26日至2013年 1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时 00分至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控制价及电子光盘等资料)每份售价 400 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为“福清市清展路(福清财政局-福俱大道)道路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禁止网银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 月 15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
电话:****-********;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邮编:350002;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市建设银行
帐户名称: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帐 号:1013 5061 8107 3133 1000 1000 02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福清市建设局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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