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桌椅招标公告
会议桌椅招标公告
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京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处会议桌椅采购,编号:ZJZC-(2006)竞字第7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制造商代理资质证书(协议)或项目专项授权书;
(4)供应商所提供家具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同时必须具有ISO14025环境标志及国际标准Ⅲ型环境标志证书或具有ISO14001及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具有ISO14001认证及中国中轻产品质量保障中心2005年颁发的连续国家检测达标产品证书;
(5)家具制造商直接参加谈判的,不受第3条的限制,但其在镇江、南京、常州、扬州地区必须有经销商,同时该经销商必须出具同意为该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承诺书(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经销商营业执照、经销协议复印件,谈判时携带原件备查);
(6)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2004-2005年间承接的类似成功案例(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同类型办公、会议家具采购定购合同且购买人必须为最终用户)2个以上(含2个);
(5)合格的供应商(含分公司)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1小时都市圈范围内(火车或汽车车程);
(6)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6年3月28日至4月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书将被拒绝。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授权书;(3)符合条件的成功案例合同及验收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范围及要求:本次采购主体为会议桌椅,需安装到位。具体内容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另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桌椅(1800mm条桌、1800mm主席台、会议椅各1张)的样品,样品须在开标前1天的下午2:00-5:00送到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对于成交单位的样品将由买方留存封样。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数量:1名。
五、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0.4万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6万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2万元),谈判保证金及谈判诚信金必须在谈判时将转帐(现金)支票或汇票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六、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正东路10号五楼,梦溪园巷巷口)。
七、谈判响应时间:2006年4月7日北京时间9:00至9:30。
八、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06年4月7日北京时间9: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谈判会议。
九、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高祺
联系电话:(0511)*******
传真:(0511)*******
十、项目联系人:刘春、李斌
联系电话:(0511)*******,*******
传真:(0511)*******
十一、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镇江市商业银行
帐号:********5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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