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城北三环路灯施工招标公告
海丰县城北三环路灯施工招标公告
海丰县城北三环路灯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2-12-25)
1.招标条件
海丰县城北三环路灯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海丰县城北三环路;
(2)规模:海丰县城北三环路K0+624+K10+400全长9776米,配套LED灯,工程总造价为*******.63元。
(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包括临时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省外企业须进粤信息备案。
3.4投标人须带齐有效证件到建设单位签署经业主确认的投标申请人承诺书。
3.5 报名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的被委托人应为建造师本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委托书);(3)报名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副本;(5)资质证书副本;(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8)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声明书;(9)投标申请人承诺书;(10)省外企业须提供进粤信息备案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原件核查。资料封面应注明“海丰县城北三环路灯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3.6 报名地点:海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时间:2012年12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 时至4时,(北京时间);办理本次投标事宜人员为法人或该项目建造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对投标人的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凡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公用事业局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蓝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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