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西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乌兰浩特市西大桥工程
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0]交通(公开)0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浩特市西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兰浩特人民政府以乌政字[2020]194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以《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乌兰浩特市西大桥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乌交发〔2020?169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乌兰浩特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兰浩特市西大桥工程,大桥全程144M,宽12米,根据上游旧桥孔径及桥长对应布设4×35.0米先简支后连续装配式后张法部分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桥跨越该河,桥位正交,桥面宽为净10.5+1×1.5米人行道,柱式桥墩,肋板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
拆除原桥两侧人行道至翼板平齐处,在其下游左侧0.05米处向外修建新桥,对原桥基础进行了加固、铣刨新作桥面铺装,新桥与旧桥分开处设置铁艺栏杆使之分隔为双向四车道。
2.2建设地点:乌兰浩特市;
2.3招标控制价:9,552,987.00元;其中基本预备金308,378.00元;
2.4计划工期: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共2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标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乌兰浩特市西大桥 | 旧桥基础加固、新桥修建、桥面铺装以及附属配套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最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孔跨度不小于35米的箱梁结构,桥面材料类型为沥青混凝土面层的桥梁工程,且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2018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信用评价结果”或在2019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3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
5.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5.5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
5.6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现场勘查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20年12月1日09时30分,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办公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18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9时30分。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银行保函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乌兰浩特市纪委驻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
地址:乌兰浩特市复兴东大街116号
联系人:邓霍日查
联系电话:153*****01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浩特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乌兰浩特市复兴东大街116号
联系人:郎鹏
联系电话:153*****56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18A一单元1103
联系人: 宫国家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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