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金湖环境监测站的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市金湖环境监测站2020年度试剂耗材实施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金湖环境监测站2020年度试剂耗材询价采购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项目简要说明:一标段采购试剂耗材;二标段采购危险化学品,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1万元(其中一标段10.28万元,二标段0.72万元);如果报价超过预算均为无效报价。 三、合格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化工产品、耗材、试剂生产或销售等相关内容); (2)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印章齐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五章第七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询价文件发布信息 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投标确认函的电子扫描件(加盖单位红章)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工、邮箱:********4@qq.com、电话:180*****518。 凡已发送投标确认函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4@qq.com、电话:180*****518,否则将根据《江苏省供应商管理条例暂行办法》予以处罚,记录诚信管理档案,降低信用等级;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一年内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注:如果潜在投标人未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代理机构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潜在投标人的,其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有效时间内未至代理公司报名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开标前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金湖县政府网免费下载询价文件。 六、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月7日下午14:30;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7日下午14:30; 开标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金湖县环境监测站三楼会议室(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健康路长安巷8号)。 八、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联系人:殷大举,联系电话:189*****536; (二)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180*****518; 九、本次询价保证金要求: (1)询价保证金:本次项目的询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缴纳至询价文件中指定帐号。具体缴纳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第4条。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66%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中,不单独列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