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高水高排排洪洞工程招标公告
2007年9月30日
招标编号:FJMAZB 2007-76
开标日期:2007年11月1日9: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项目:南平市高水高排排洪洞工程
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工程招标代理公司
业主单位:福建省南平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水利
所属地区:福建
资金来源:国债、财政、地方自筹
南平市高水高排排洪洞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通过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一、工程概况
南平市高水高排排洪洞工程进水口竖井高55m,隧洞长829m,隧洞尾部采用钢管衬砌,后安装锥形减压阀,减压后穿公路部分采用钢筋混凝土涵洞与建溪连接。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近2年财务审计报告);
5、应具有足够数量并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高素质的工人。
三、资格预审及投标
1、潜在投标人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地点索取《投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或直接在福建省水利信息网站(网址:www.fjwater.gov.cn)招标公告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应按上述文件要求和格式填报《投标资格审查申请书》。
2、报名有效日期:2007年9月30日至2007年10月11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十三层)。
3、接收投标资格审查材料的日期:2007年10月12日8:30~11:30,逾期恕不接收;地点: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十三层)。
4、资格审查应递交的资料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财务审计报告、主要技术人员的资质、简历等。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5、潜在投标人应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预审中,招标单位有权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核实和澄清。若潜在投标人所申报材料的内容有失实情况,则该潜在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报名人和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申请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单位介绍信的委托代理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申请单位只能出具一张介绍信,否则作废)。
7、资格预审时间:2007年10月12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本工程投标。
8、招标文件将于下述时间、地点出售:时间:2007年10月12日15:00~17:00;地点: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厦十三层)。
9、递交标书的截止时间:2007年11月1日 9:00时;地点: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229号福建省水利水电大楼二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身份证)必须到场登记。逾期送达或没按要求派人现场登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上述日期、时间与地点如有变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11、本公告同时在《闽北日报》上刊登。
招标单位:福建省南平市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永铭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