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A032007-医用内窥镜
电子内窥镜系统
1(套)
否
一、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一)视频气管插管镜1.操作手柄(含插入管):1.1视野角度≥100°;1.2景深3-50mm;1.3软镜工作软管有效长度≥580mm;1.4成像原理:电子成像技术,工作软管不含导像、导光纤维;1.5软镜插入管:1.5.1软镜插入管外径≤3.9mm,工作管道内径≥1.5mm;★1.5.2软镜插入管外径≤2.8mm,工作管道内径≥1.2mm;1.6插入管软管前端弯曲角度:向上弯曲≥180°,向下弯曲≥130°,向上向下总弯曲角度≥310°;★1.7插入软管先端具备左右方向旋转调节功能,向左≥120°,向右≥120°,操控更精准;★1.8操作手柄具备≥3个功能按键;1.9自带LED光源,耐用性强,具备防雾功能,无需预热;2.图像处理器:2.1显示功能:自带显示屏≥10英寸,具有外置可热插拔SD存储卡直接存储图片及声音等信息,开机时间:≤5秒即能实现图像显示,满足临床快速使用需求;2.2要求通过操作部功能按键即可实现:图像放大缩小,图像冻结,拍照,录像功能(无需触摸屏幕,避免术后消毒问题);2.3录音录像功能:具备录像,录音功能,可以实现带音频录像的实时存储;2.4供电方式:(1)电池供电:具有内置可充电电池,一次充电后可连续工作5小时;(2)交流电供电:可通过接入DC适配器连接交流电使用,可通过适配器实现24小时连续工作;3.手持显示器:3.1配备≤3.0英寸便携式显示屏,显示器采取非触屏式,一键开机即能使用确保手术中尽可能少接触显示器用以保障手术安全;3.2图像显示器与操作手柄采用国际标准航空连接器;3.3产品独立电池仓,无需借助工具即可方便快捷的更换电池;4.消毒方式:4.1操作部可进行液体全浸泡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指南进行操作,以确保消毒彻底;(二)、图像工作站1.高清晰数字化图像采集,图像色彩逼真,支持录像和回放;2.图像采集方便快捷,可使用脚踏开关、键盘、鼠标采集图像,一个脚踏开关即可控制动态和静态图像采集;3.可自定义设置图像采集范围;4.每一张图片对应一个图片示意图,可对图像进行图形标注、文字标注、部位标注、病理描述等功能处理;5.可将单个病例保存为BMP图片格式,也可以导出采集的图像到优盘等设备;6.拥有大容量专家诊断词库和诊断模板,可快速生成诊断报告;二、配置要求图文工作站(含电脑,打印机,软件)1套大台车1台2.8mm/1.2mm操作部1条3.9mm/1.5mm操作部1条手持显示器2套图像处理器1套储镜柜1个内镜转运车1台移动台车1台
4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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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资格要求描述: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资格要求描述: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资格要求描述: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2912:45至2021-01-13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0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南平市第二医院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8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强
电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怡药械招标有限公司
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