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水环境治理与修复水质监测、生态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贺州水环境治理与修复水质监测、生态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水质监测、生态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编号:DRJT-XMB-202012-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贺州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水质监测、生态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JT-XMB-202012-01
项目名称:贺州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水质监测、生态环境调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最高限价: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
项目地点:贺州市贺江流域及龟石水库。
采购规模: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包含建设四个子项:贺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龟石水库入湖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贺州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八步区跨省跨县河流五个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
1、贺江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①流域(八步区段)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
②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
③贺江流域主要支流(大宁河、马尾河、桃源排洪河、狮子岗排洪河、黄安寺排洪河、西湾河、华山河、盘古河、沙田河、白沙河、里松河)入江水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④贺江(贺街至铺门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河滨缓冲带)
⑤八步区跨省跨县河流五个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桂岭镇莲花村桂岭河;里松河;灵峰镇爱群村爱群河;仁义东安江上游;南乡都江河上游)
2、龟石水库入湖口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①富江入湖水质净化工程
②巩塘江入湖水质净化工程
③水库湖滨缓冲带
3、贺州市县级环境监测站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全市5个县区环境监测站,购置水质监测项目一期、实验室设备设施等。
4、八步区跨省跨县河流五个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
拟建八步区跨省跨县河流五个小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初步选址为:桂岭镇莲花村桂岭河;里松河;灵峰镇爱群村爱群河;仁义东安江上游;南乡都江河上游,24小时实时监控。
采购内容:1.流域生态环境调查与评估报告编制;2.水质检测报告编制;3.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附赠项目建议书编制),详情要求见采购文件。
提交成果时间:签订合同后50个日历日内提交成果文件。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成为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含有市政公用工程),且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评标阶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电话:****-*******。
方式:由潜在磋商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①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新规的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窗口(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电话:****-*******)进行现场购买。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2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磋商无效)。
磋商人可以电汇、转帐、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
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形式的,保函(担保)必须为无条件保函(担保),保函(担保)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采用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的,必须从磋商人的基本账户或电汇到交至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办理磋商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和退还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发布公告的媒介:、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贺州市东融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南苑路12号锦湖豪庭2号写字楼40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游
电 ?话:182*****009
2020年12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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