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安市】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消防设施改造维修工程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1)资格条件:本次施工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条件: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62.497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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