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超高分子改性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超高分子改性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超高分子改性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超高分子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项目属于长庆油田第十二采油厂油井油管偏磨治理的一项成熟工艺技术,其资金来源于生产操作成本。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应执行国家、行业或企业工程质量标准。第十二采油厂2021年超高分子改性聚乙烯内衬油管加工技术服务,计划在偏磨严重油井进行配套,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总价80万元,预计加工1.79万米,以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需要1家技术服务单位,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4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两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项超高分子内衬油管加工相关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结算资料及对应发票)。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4 人员及设备要求:本项目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资格证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安全员的相关证书);具备超高分子内衬油管加工作业全套设备,包括高速混料机、管材挤出机、冷却装置、管材牵引机、自动计长切割机,设备须提供实物照片、铭牌照片(铭牌照片必须为已安装在设备上的铭牌实物照片且内容清晰可见)。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4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潜在投标人在平台注册后向energyahead@cnpc.com.cn发送加盖公司公章的《审核通过申请》扫描件,申请内容包括:潜在投标人名称即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平台运维人员将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 转 3 转 6)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版为准。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年1月20日17:00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开标
6.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1年1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 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8.2 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8.3 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8.4 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详见第六章投标保证金提交截图格式。
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相关信息: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1-9-9;****-*******;****-*******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请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至人工座席。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地址:陕西西安高陵泾渭工业园区长庆工业园长庆办公基地 |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
联系人:李孟康 |
联系人:程晓艳游涛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chengxiaoyan_nw@cnpc.com.cn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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