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辛集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由辛集市行政审批局以辛行审招标核(2020)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辛集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辛集市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包括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设备的软硬件,有智能访客系统、自助服务系统、窗口服务系统、开庭公告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律师、检察官智能交换终端系统,互联网调解室终端系统、综合信息发布系统各一套:诉服务中心改造屋顶420平方米及相关辅助材料,铺设大理石地面425平方米配置相应的电气系统与给排水系统,及其它辅助设施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其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时现场查询)
3.1.4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31 09:00至2021-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辛集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点击“确认信息”,在“我的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1 09:30,地点为辛集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信合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辛集市市府大街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C座21层2101室 |
邮编: | 05236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郑文转 | 联系人: | 李世卓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xhzbdl@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5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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