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5)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需上传资料详见附件。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挂牌及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