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
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
项目名称: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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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8/2020-223264 | 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12-31 |
项目名称 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
项目单位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主管部门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0年9月13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 ||||||||||||||
项目负责人 | 程晓晖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武义县壶山街道北岭新区 | 邮编 | 3212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8-2019年度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400.0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400.00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180.00 | 省财政 | 180.00 | |||||||||||
市县财政 | 220.00 | 市县财政 | 220.00 | |||||||||||
其它 | 其它 | |||||||||||||
实际支出(万元) | 335.46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2018年度检测检验经费 | 200.00 | 200.00 | ||||||||||||
2019年度检测检验经费 | 200.00 | 135.46 | ||||||||||||
合计 | 400.00 | 335.46 | ||||||||||||
三、项目绩效情况 | ||||||||||||||
预 期 | 实 际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1、县市场监督局2018年度检测检验经费项目如下: 完成年度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保化检测,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测,产商品质量检测,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网络商品质量抽检,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和快检试剂采购项目。 2、县市场监督局2019年度检测检验经费项目如下: 完成年度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保化检测,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测,产商品质量检测,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 | 1、县市场监督局2018年度检测检验经费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除以下项目未全面完成或未安排外其他已完成:化妆品检测费未全部完成(需完成省级抽检9批次,实际完成1次);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系武义县疾控中心实施,非县市场监督局项目,未安排;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因县一级单位没有权限抽检该项目,未安排;快检试剂采购,库存满足需求,未安排。 2、县市场监督局2019年度检测检验经费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除以下项目未全面完成或未安排外其他已完成:餐饮环节未全面完成(计划食品抽测500批次,实际完成442批次);产商品质量检测未全面完成(消防器材检测少完成3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少完成2批次、安全防盗门、电动工具、工业链条等数量目标未全面完成);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系县疾控中心实施,非县市场监督局项目,未安排;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因县一级单位没有权限抽检该项目,未安排。 | ||||||||||||
基本指标 | 二级指标 | 具体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
决策(12分) | 1、项目立项情况 | (1)立项的充分性 | 2 | 2 | ||||||||||
(2)程序的合规性 | 2 | 2 | ||||||||||||
2、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 (3)目标的明确性 | 2 | 1.5 | |||||||||||
(4)目标的合理性 | 2 | 1 | ||||||||||||
3、预算资金投入情况 | (5)预算编制科学性 | 2 | 1 | |||||||||||
(6)资金分配合理性 | 2 | 1 | ||||||||||||
决策指标得分小计 | * | 8.5 | ||||||||||||
过程(29分) | 4、组织管理 | (7)组织机构明确 | 3 | 3 | ||||||||||
(8)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1.5 | ||||||||||||
(9)检测过程管理 | 4 | 4 | ||||||||||||
(10)采购管理 | 3 | 0 | ||||||||||||
(11)合同管理 | 3 | 0 | ||||||||||||
5、财务管理 | (12)资金到位率 | 2 | 2 | |||||||||||
(13)资金执行率 | 3 | 2 | ||||||||||||
(14)财务制度健全有效 | 2 | 2 | ||||||||||||
(15)核算的规范性 | 1 | 1 | ||||||||||||
(16)支出的合规性 | 3 | 2 | ||||||||||||
(17)资金拨付及时性 | 2 | 1.5 | ||||||||||||
过程指标得分小计 | * | 19 | ||||||||||||
产出(28分) | 6、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 (18)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项目完成情况 | 3 | 3 | ||||||||||
(19)保化检测项目完成情况 | 3 | 3 | ||||||||||||
(20)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项目完成情况 | 3 | 3 | ||||||||||||
(21)药品检测项目完成情况 | 3 | 3 | ||||||||||||
(22)医疗器械项目完成情况 | 3 | 3 | ||||||||||||
(23)化妆品检测项目完成情况 | 3 | 2 | ||||||||||||
(24)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完成情况 | 3 | 0.5 | ||||||||||||
(25)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完成情况 | 3 | 2 | ||||||||||||
7、项目实施质量 | (26)项目完成及时性 | 2 | 2 | |||||||||||
(27)项目检测质量 | 2 | 1.5 | ||||||||||||
产出指标得分小计 | * | 23 | ||||||||||||
效益(31分) | 8、项目实施效益 | (28)社会效益 | 15 | 13.8 | ||||||||||
(29)项目可持续性 | 4 | 3.51 | ||||||||||||
9、各方满意度 | (30)项目实施满意度 | 6 | 5.26 | |||||||||||
(31)履职情况满意度 | 6 | 5.27 | ||||||||||||
效益指标得分小计 | * | 27.84 | ||||||||||||
综合得分 | 决策过程指标得分+过程指标得分+产出指标得分+效益指标得分 | 100 | 78.34 | |||||||||||
评价等次 | 优(S≥90)、良(90>S≥80)、中(80>S≥60)、差(S<60) | 中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 位 | 签字 | |||||||||||
刘 伟 | 注册会计师 |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 | ||||||||||||
丁巧丽 | 注册会计师 |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 | ||||||||||||
叶 蓓 | 审计员 | 浙江中健会计师事务所 | ||||||||||||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五、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的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71号)等文件精神,我所接受武义县财政局的委托,组织相关评价人员,组成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0年8-9月对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督局”)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的实施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收集整理资料、检查会计记录、问卷调查等必要的绩效评价程序,对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形成县市场监督局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现将该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背景
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商品计量等关乎国计民生、公平贸易、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与老百姓日常生活与健康紧密相连。对生产、销售环节的产品总体状况实施监督管理,通过抽查检验的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产品质量和商品计量问题的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群众利益,为老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利于提振消费信心,满足消费需求,更好地促进消费。2017年以来,“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在省内火热实施,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全面推动“放心消费在武义”行动。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局总局令11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13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 21号)以及金华市食安委、武义县食安委和上级局下达的检测任务文件,县市场监督局每年通过抽查检验的方式,对辖区内相关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由于检测工作专业性强,需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武义县财政局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实施。
(二)项目计划及预算情况
武义县财政局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实施,2018-2019两年度检测检验经费预算共400万元。县市场监督局结合两年度的目标任务,对项目进行细化,但其中2018年资金未按项目明细分配,各年度项目计划及预算资金安排情况如表1所示:
表1(单位:万元)
年度 | 项目计划 | 预算安排 |
2018年度 |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 | 未按明细分配 |
保化检测 | ||
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 ||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检测 | ||
产商品质量检测 | ||
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 | ||
网络商品质量抽检 |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
快检试剂 | ||
2018年小计 | 200.00 | |
2019年度 |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 | 21.50 |
保化检测 | 5.00 | |
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 30.00 | |
药品检测 | 8.00 | |
医疗器械检测 | 3.00 | |
化妆品检测 | 5.00 | |
产商品质量检测 | 40.00 | |
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 | 7.50 | |
网络商品质量抽检经 | 5.00 |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75.00 | |
2019年小计 | 200.00 | |
合计 | 400.00 |
(三)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情况
通过检测检验经费项目的实施,旨在全面掌握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的产品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但该项目在绩效目标填报方面有欠缺,2018年度未设定绩效目标,2019年度虽然设定了绩效目标,但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符合项目实际,将非本单位项目设定为本单位绩效目标,如: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项目由县食品安全办公室统筹、县疾控中心具体实施,非县市场监督局抽检项目;网络商品质量抽检项目县一级单位没有权限实施,即县市场监督局没有权限实施该项目。2019年绩效目标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指标名称 | 内容 |
数量目标 | 1、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250批次及买样费; 2、保化检测20批次; 3、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餐用具500批次,餐饮食品500批次)[国家级、省级、市级检测25批次,县级600批次]; 4、药品检测80批次; 5、医疗器械检测(上级局安排批次); 6、化妆品检测(上级局安排批次); 7、产商品质量检测[生产领域:防盗安全门50批次、电动工具25批次、工业链条35批次、烧结多孔砖5批次、木门10批次、砂轮5批次、获证食品相关产品18批次、不锈钢保温杯20批次、晴雨伞8批次、扑克牌10批次;流通领域:建材产品(板材、木地板、管材 、水嘴)20批次、农资产品(化肥)10批次、生活用品50批次、棉织品20批次]; 8、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至少1件/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 9、网络商品质量抽检40批次;10、计量器具强制检定8000台件。 |
质量目标 | 按标准进行抽样,送相关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
时效目标 |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
成本目标 | 项目费用控制在200万元。 |
社会效益 | 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
经济效益 | 本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 |
生态效益 | 本项目不产生生态效益。 |
生态可持续发展影响 | 通过以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为目标、以队伍教育整顿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 |
服务对象或相关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
评价中我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了衡量该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31个,包括决策指标6个、过程指标11个、产出指标10个、效益指标4个,并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
二、项目决策及组织实施管理
(一)项目组织保障
县市场监督局下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和标准计量与合格评定科等科室,根据抽检项目内容,各项目分别由对应的科室负责实施,分工明确,具体分工如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食品保健品检测等项目,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测项目,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负责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标准计量与合格评定科负责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各科室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采购管理、根据子项目年度计划任务落实相关的执法检查、收送样、数据统计、上报等工作。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委托要求,制定抽检方案、实施检测程序,出具检测报告。
(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为加强项目管理,每个子项目基本建立了实施计划和抽检方案,实施标准明确,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不足之处是未建立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采购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制度等,由于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应从源头入手,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办法,选择质优价美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并应加强对第三方服务的质量考核,尤其是资质审查、检测差错率、工作及时性,确保实施效果。
(三)项目组织管理落实情况
县市场监督局根据省、市局年度计划或县局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按照国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检验相关法律法规或管理办法等,和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共同完成抽样工作,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或检测报告。期后,县市场监督局负责进一步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复查、处罚等后续工作。县市场监督局检测检验项目具体实施分三种方式,包括:(1)直接根据省、市局年度计划或实施方案,县市场监督局配合完成抽检工作,检测机构由省、市局文件指定,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测项目;(2)县市场监督局根据省、市局年度计划,结合武义县实际,组织制定县年度抽检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检测机构由县市场监督局自行委托,如:食品检测项目、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等;(3)强制检定项目,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由使用单位或个人登记造册、履行备案手续并申请周期检定,县市场监督局按照规定委托辖区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施。
县市场监督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自行委托的检测机构采购程序不规范,如:(1)2018年-2019年7月期间食品检测项目、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项目全部委托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该委托事项经班子会议决议,但未经招投标。2018年3月7日县市场监督局班子会议决议,“食品安全县创建经费安排,其中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不能完成的项目,暂由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外包”,食品、餐饮检测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选用参照执行。(2)2018年和2019年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选择均未经招投标或询价程序。2018年主要选用7家供应商分别为: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兰溪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浙江方圆金属材料检测有限公司、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宁波市桑通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和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2019年主要选用5家供应商分别为:宁波市桑通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浙江方圆金属材料检测有限公司和宁波中盛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预算资金400.00万元,实际到位4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00%。
(二)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检测检验经费项目资金基本上分次支付,由检测机构提交检测产品清单、服务费用清单及垫付购样费清单等,经对应分管部门审核后交由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支付。2018年和2019年资金实际分别支出了200.00万元和135.46万元,合计335.4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3.87%。其中:2018年该项目资金到位20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2019年该项目资金到位200.00万元,实际支出135.4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7.73%。2019年比2018年资金使用量减少了64.54万元,主要是:食品、餐饮检测项目2019年支出比2018年减少29.11万元,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2019年支出比2018年减少34.81万元。减少原因主要如下:
(1)食品、餐饮检测项目:2018年共计检测2928批次,支出87.72万元;2019年共计检测1721批次,支出58.61万元。2019年比2018年检测量减少41.22%,资金支出减少33.19%。
(2)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2018年向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支付强制检定费33.50万元,2019年由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承接的强制检定项目检测费用,已由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直接向财政申请预算,但县市场监督局仍将该块预算纳入本单位2019年预算。
项目资金具体支出明细如下表3:
表3(单位:万元)
支出 项目 | 对方单位 | 2018年实际支出 | 2019年 实际支出 | 备注 |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 | 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 56.17 | 26.63 | 为2018年-2019年7月期间费用;供应商的确认未经招投标;双方未签订服务协议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4 | 2019年8月经公开招标确定该供应商 | ||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5.72 | 2019年8月经公开招标确定该供应商 | ||
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64 | 2019年8月经公开招标确定该供应商 | ||
小计 | 56.17 | 42.63 | ① | |
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 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 31.55 | 2.8 | 为2018年-2019年7月期间费用;供应商的确认未经招投标;双方未签订服务协议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 | 2019年8月经公开招标确定该供应商 | ||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 10.78 | 2019年8月经公开招标确定该供应商 | ||
小计 | 31.55 | 15.98 | ① | |
药品检测 |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5.20 | 9.57 | 市局文件指定检测机构 |
产商品质量检测 | 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 20.53 | 未经招投标;未签订协议 | |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2 | 6.00 | 均未经招投标或询价;均未签订协议 | |
兰溪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 7.05 | |||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4.70 | 6.78 | ||
宁波市桑通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36 | 6.91 | 未经招投标或询价;已签订协议 | |
江山市检验检测研究院 | 2.29 | 1.58 | 均未经招投标或询价;均未签订协议 | |
浙江省家具与五金研究所 | 2.00 | |||
浙江方圆金属材料检测有限公司 | 0.50 | 未签订协议 | ||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 6.14 | 未经招投标或询价;出具委托书 | ||
宁波中盛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 3.77 | 未经招投标或询价;未签订协议 | ||
丽水市食品药品与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 | 0.60 | 未签订协议 | ||
小计 | 44.55 | 31.78 | ② | |
计量强制检定 | 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 33.50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
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 25.91 | 27.64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
永康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 1.90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
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1.14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 ||
小计 | 62.45 | 27.64 | 按相关规定选择法定机构 | |
其他 | 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 0.08 | 稽查大队牛肉检测 | |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 3.50 | 叉车事故鉴定费 | ||
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 2.66 | 李洪友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奶粉送检费用 | ||
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 0.14 | 白洋所案件办理检测鉴定费 | ||
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 | 0.76 | 稽查队执法抽样检测费 | ||
金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0.80 | 公安委托减肥药(稽查)检测费 | ||
小计 | 0.08 | 7.85 | ③ | |
合计 | 200.00 | 135.46 |
说明:①食品、餐饮相关检测项目,检测机构选聘详见“二、(三)”。
②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2018年和2019年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选择均未经招投标或询价程序,其中2018年向其下属单位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采购金额为20.53万元,未经招投标。除2018年与宁波桑通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就玩具类商品质量检测签订委托检测协议外,其他检测委托项目均未与对方签订委托协议。部分委托项目是以委托书的形式委托相关检测机构检测,但委托书未约定检测服务价格。
③上述支出中,“其他”支出合计7.93万元,均不属于该项目资金的列支范围,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的情况,如执法办案检测费应在办案经费中列支。
四、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我们拟对照各年度年初填报的绩效目标表设定的量化目标,考核2018-2019年度该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四级完成情况,但因2018年度单位未填报绩效目标表,2019年设定的绩效目标存在不符合单位实际等情况,我们无法通过分析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来了解单位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
我们通过对省、市局年度计划或实施方案、县局制定的年度抽检计划,以及县市场监督局年度工作总结等审核分析,统计了2018-2019年度各个实施项目的完成情况,截至各年年末,除少量批次未完成外,大部分项目均已完成,具体各项目完成情况如表4所示:
表4
年度 | 项目 | 计划或任务 | 完成情况 |
2018年度 |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 | 食品生产环节抽测2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测450批次。 | 超额完成。其中完成食品生产环节抽测377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测667批次。 |
保化检测 | —— | 配合市局完成抽检任务。 | |
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 抽检1749批次。 | 超额完成。实际完成抽检1924批次。 | |
药品检测 | 50批次。 | 完成50批次。 | |
医疗器械检测 | 省级检测3批次。 | 超额完成。完成4批次。 | |
化妆品检测 | 省级抽检9批次、实际抽检13批次。 | 省级抽检数量未完成。实际完成省级抽检1批次、市级抽检13批次。 | |
产商品质量检测 | 消防器材、儿童玩具、儿童服装抽检等合计80批次。 | 完成消防器材抽检30批次、儿童服装抽检28批次、儿童玩具15批次等等,基本完成;另完成防盗安全门33批次、电动工具15批次、工业链条39批次等。 | |
食源性疾病风险检测 | 系县疾控中心实施,非县市场监督局项目,县市场监督局未实施。 | ||
网络商品质量抽检 | 未安排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因县一级单位没有权限抽检该项目,县市场监督局未实施。 |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按使用人申报情况。 | 按申报数完成,向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申请检定的项目,因县局无系统权限,无法获取数据,该项完成情况不明确。 | |
2019年 | 食品生产、流通领域检测 | 食品生产环节抽测1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测550批次。 | 超额完成。其中完成食品生产环节抽测215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测563批次。 |
保化检测 | 配合市局完成抽检任务。 | ||
餐饮企业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 餐用具500批次,餐饮食品500批次。 | 餐用具抽检未完成数量目标。实际完成餐用具抽检442批次、餐饮食品501批次。 | |
药品检测 | 50批次。 | 完成50批次。 | |
医疗器械检测 | 省级检测3批次。 | 完成省级检测3批次。 | |
化妆品检测 | 国抽42批次、省抽2批、市抽10批次。 | 已完成。已按下达的任务完成54批次。 | |
产商品质量检测 | 食品相关产品流通环节不少于18批次、生产环节不少于16批次、妇女卫生用品20批次、儿童鞋服、玩具、卫生用品40批次、汽柴油15批次、消防器材15批次,合计124批次。绩效目标:防盗安全门50批次、电动工具25批次、工业链条35批次等。 | 计划安排部分未完成,实际完成食品相关产品检测32批次,完成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妇女儿童卫生用品小计58批次,完成汽柴油15批次,完成消防器材12批次,合计完成117批次。绩效目标部分未完成,实际完成防盗安全门19批次、电动工具12批次、工业链条31批次等。 | |
食源性疾病风险检测 | 系县疾控中心实施,非县市场监督局项目,县市场监督局未实施。 | ||
网络商品质量抽检 | 未安排网络商品质量抽检,因县一级单位没有权限抽检该项目,县市场监督局未实施。 |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按使用人申报情况。绩效目标:8000台件。 | 已超额完成绩效目标。 |
(二)项目的有效性分析
1、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1)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大批次、全覆盖的抽检,掌握和分析食品、药械、化妆品等安全状况,确定危害因素分布范围和来源,有力提升了市场监督局安全监管的针对性、保障防控措施的有效性,为政府安全监管工作决策提供充分可靠的数据支持,让市场监督局执法监管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营造“放心消费在武义”的市场环境。
(2)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当前消费社会出现的热点问题和投诉问题为重点考虑范围,通过对全县商品执行质量抽测,有效推进全县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有力推进全县企业的安全生产。我们对“商品质量检测对监管产品质量、推进安全生产的作用大小”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58份,收回158份,其中:“作用很大”127份,占80.38%;“作用较大”25份,占15.82%;“作用一般”6份,占3.8%。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群众对质量检测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较认可。
(3)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促使企业对计量工作的认识,对计量量值准确、可靠传递的认可,从而有效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为企业以计量为基础来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对“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作用大小”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58份,收回158份,其中:“作用很大”126份,占79.75%;“作用较大”23份,占14.56%;“作用一般”9份,占5.7%。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群众对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对市场和经济发展的作用较认可。
2、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健康密切相关。通过对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全面地掌握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们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全面掌握武义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的作用大小”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58份,收回158份,其中:“作用很大”130份,占82.28%;“作用较大”19份,占12.03%;“作用一般”8份,占5.06%,“作用不大”1份,占0.63%。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检测对保障食品安全的作用较认可。
3、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
通过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样检测,全面掌握药械、化妆品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从而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促使广大群众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行为有更深的了解,主动参与监督,有效提升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同时,通过抽样检测,提高了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药械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其生产、销售、购进、存储和使用等行为,有效推动落实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保障群众安全健康。我们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全面掌握武义县药械、化妆品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问题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作用大小”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58份,收回158份,其中:“作用很大”125份,占79.11%;“作用较大”23份,占14.56%;“作用一般”10份,占6.33%。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群众对抽样检测对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的作用较认可。
4、针对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利益
在实施检测检验项目时,以消费者投诉为重点抽测目标,将抽检的着眼点放在关系民生利益及大众日常消费品上,进一步落实“放心消费在武义”,扩大民生保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对“针对消费者投诉,开展产商品检测检验,对进一步落实‘放心消费在武义’,扩大民生保障,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的作用大小”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58份,收回158份,其中:“作用很大”124份,占78.48%;“作用较大”22份,占13.92%;“作用一般”11份,占6.96%;“作用不大”1份,占0.63%。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群众对抽样检测对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较认可。
(三)项目实施可持续性
通过该项目的持续实施,有效发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保障食品、药械、化妆品等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为老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项目具有其持续性影响。我们对“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检验项目是否具有可持续影响”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58份,收回158份,其中:“非常显著”117份,占74.05%;“较明显”29份,占18.35%;“作用一般”11份,占6.96%;“作用不大”1份,占0.63%。根据问卷结果,大部分群众认为该项目具有比较明显的可持续性影响。
(四)各方满意度
我们对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项目进行了实地问卷调查,发放问卷158份,回收158份,根据统计结果,武义县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为87.72%,对县市场监督局履职情况满意度为87.85%,群众满意度较高。
五、评价结论
我所通过对项目单位了解组织实施情况,听取介绍,检查会计记录、调查问卷等程序,评价组认为,县市场监督局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项目基本已经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内容。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项目单位在绩效管理、项目管理、资金支出合规性等方面还有欠缺。评价组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78.34分,绩效评价等次为中。
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资金执行率低
该项目预算资金400.00万元,实际支出335.4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83.87%。其中:2018年该项目预算资金200.00万元,实际支出200.0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2019年该项目预算资金200.00万元,实际支出135.4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7.73%。2019年资金执行率低,主要是由于年初预算与单位实际项目任务数不匹配,2019年单位食品、餐饮检测项目与2018年相比大幅减少,但2019年的年初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相比未相应减少;2019年由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承接的强制检定项目检测费用,已由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直接向财政申请预算,但县市场监督局仍将该块预算纳入本单位2019年预算。
2、部分资金使用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的情况
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项目支出中,列支稽查大队牛肉鉴定费0.08万元、叉车事故鉴定费3.50万元、商标侵权案送检费用2.66万元、白洋所案件办理检测鉴定费0.14万元、稽查队执法抽样检测费0.76万元以及减肥药稽查检测费0.80万元,以上合计7.93万元支出均不属于该项目资金的列支范围,存在挤占检测检验经费项目资金的情况,比如执法办案检测费应在办案经费中列支。
3、部分资金支付不及时
2018-2019年检测检验经费项目支出中,存在资金支付不及时的情况,如:2019年3月支付2018年9-10月份的强制鉴定费1.32万元等。
(二)项目计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欠规范
检查中我们发现,县市场监督局2018年未填报绩效目标表,2019年虽填报了绩效目标表,但部分绩效目标设立不合理,部分目标设立与客观实际不符。根据2018年自评报告及2019年填报的绩效目标表,2018年和2019年均设立的“网络商品质量抽检”项目,县一级市场监督局没有抽检权限,2018年和2019年均无法实施;2018年和2019年均设立的“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系县疾控中心实施的项目,非县市场监督局项目,县市场监督局不应将其设立为本单位的绩效目标。
2、预算编制不规范
2018年检测检验项目总预算200.00万元,未按项目明细分配资金,2019年总预算200.00元已按项目明细分配资金,但亦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编制与工作任务不匹配。2018年和2019年预算中均将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和网络商品质量抽检项目纳入单位预算,但该两个项目均非本单位项目,无需安排预算。(2)预算编制与项目客观实际不匹配。2018年和2019年预算中均将保化检测、医疗器械检测和化妆品检测项目纳入单位预算,单该三个项目均系省、市局任务,县市场监督局配合抽检,项目检测费用无需县市场监督局承担,无需安排预算;2019年由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承接的强制检定项目检测费用,已由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直接向财政申请预算,但县市场监督局仍将该块预算纳入本单位2019年预算。
对2019年预算安排与实际支出进行分析对比,预算比实际支出多64.54万元,其中以上6个项目预算总额为100.50万元,实际支出为27.64万元,预算比实际支出多72.86万元。2019年预算与实际主要差异情况见下表5:
表5(单位:万元)
年度 | 项目计划 | 预算安排 | 实际支出 | 差异 |
2019年度 | 保化检测 | 5.00 | - | 5.00 |
医疗器械检测 | 3.00 | - | 3.00 | |
化妆品检测 | 5.00 | - | 5.00 | |
食源性疾病风险监测 | 7.50 | - | 7.50 | |
网络商品质量抽检 | 5.00 | - | 5.00 |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75.00 | 27.64 | 47.36 | |
小计 | 100.50 | 27.64 | 72.86 |
(三)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2018年和2019年均存在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的情况:
(1)根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金华市化妆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金市监发[2018]34号, 2018年县市场监督局化妆品检测项目任务为完成省级抽检9批次、市级抽检13批,实际完成化妆品生产企业省级抽检1批次,市级抽检5批次,化妆品经营环节市级抽检8批次,即省级抽检少完成8批次(该8批次由省局承检机构承担,县局配合监督抽检)。
(2)根据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流通领域(非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和《武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武义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市监发[2019]30号,2019年县市场监督局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任务为完成食品相关产品抽测34批次、妇女卫生用品20批次、儿童鞋服、玩具、卫生用品40批次、汽柴油15批次和消防器材15批次,县市场监督局实际完成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流通领域)32批次,完成儿童玩具、儿童服装、妇女儿童卫生用品小计58批次,完成汽柴油15批次,完成消防器材12批次。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少抽测2批次、少完成消防器材检测3批次等。
(3)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19年产商品质量检测数量目标为防盗安全门50批次、电动工具25批次、工业链条35批次等,实际完成防盗安全门19批次、电动工具12批次、工业链条31批次等。因产品抽检批次是按照生产企业实际在生产的数据抽检,抽检时因没有产品而抽不到检测样品,或避免与国家级、省级已抽检产品重复(按规定半年内不得重复抽检)等原因,少完成防盗安全门检测31批次、电动工具13批次、工业链条4批次。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
县市场监督局未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管理办法和考核管理制度等。本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检测服务,应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办法,选择质优价美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并建立健全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情况的监督管理机制,如资质审查、服务质量等,尤其是服务质量方面的考核亟待完善。
3、项目采购管理未到位
(1)部分项目应招投标采购项目未招投标。县市场监督局向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支付2018年-2019年7月期间食品、餐饮检测费用合计117.15万元,项目委托未经公开招标确定;县市场监督局向其下属单位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支付2018年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检测费用20.53万元,项目委托未经公开招标确定。
(2)部分项目未经询价等程序。2018年和2019年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中部分结算金额在5万-10万之间的项目(涉及5家)均为直接委托,未经询价等采购程序,如2018年和2019年将相关检测项目直接委托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检测费分别为5.12万元和6.00万元。
4、合同管理不规范
部分委托事项未签订合同,如上述2018年-2019年7月食品、餐饮检测委托事项、与武义县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的委托事项、2018年和2019年产商品质量检测项目5家检测机构中除与宁波市桑通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事项外,均未与检测机构签订合同(详见本报告“三、(二)”)。
七、相关建议
(一)资金管理方面的建议
1、加强资金测算,提高计划投入的准确性
建议县市场监督局在今后专项工作中细化项目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对当年项目任务数或计划量的论证,根据当年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内容和工作任务,以及当年应县市场监督局承担的检测费用等情况,对预算资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进行反复测算,制订出单位当年的资金计划,规避将非本单位项目、非本单位费用支出纳入本单位预算以及与下属单位出现重复预算等情况,提高资金预算编制科学性、指导性,从而提高本单位项目计划投入的准确性和资金执行率。
2、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列支
进一步加强财务审核,规范项目资金支出。按照检测检验项目的要求与计划,专款专用,规范资金的用途,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效能,避免其他支出占用检测检验项目经费。
3、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支付支出
建议加强业务和财务的沟通,各年度费用在年度内及时支付,避免资金跨年度支付,保证资金支付的及时性。
(二)项目计划方面的建议
深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县市场监督局要深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意识,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是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一个重要层次和有力抓手。首先,做好绩效计划目标设置。对子项目的实施目标要做细、做实,资金计划、实施内容、效益目标等要进行量化,使绩效计划有效发挥指导性、考核性的作用。其次,加强绩效监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跟踪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建设情况及绩效目标落实程度。第三,项目完成后进行详实的绩效评价,对照绩效目标找问题,并能找出对策,完善下一步的政策落实,形成绩效管理的闭环。
(三)项目实施方面的建议
1、加强项目监管,保证项目完成率
加强项目实施监管,根据项目计划及时推进项目进度,保证项目及时完成。如遇到重大或特殊事项无法按计划完成的,要形成相关的会议纪要或计划调整审批。
2、完善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
首先,因检测检验项目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有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的情况,所以需要对单位检测检验各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制定适合各项目的采购管理办法,使得项目执行有制度可依。其次,第三方机构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因此做好对第三方监管尤为重要,也是选聘的重要依据。建议建立对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考核内容应包括:检测结果差错率、抽检与方案相符性、报告规范性、任务响应及时性等。
3、加强项目的采购管理
建议县市场监督局加强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采购管理,在制定适合本项目的采购管理办法的同时,单位应公开招标项目则必须选用公开招标的方式,以保证选取质优价美的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有效保障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强合同管理
县市场监督局应充分考虑合同的重要性,重视合同管理,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及时与检测机构签订合同,并保证合同主要条款约定完备、严密、准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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