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润昌裕煤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交易公告
山西华润昌裕煤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山西华润昌裕煤业有限公司的资产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山西华润昌裕煤业有限公司的资产 | 项目编号 | 21ESSB********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1/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2/1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48)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存放地 | |||||
标的现状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 | |||
评估基准日 | 2020/3/31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山西华润昌裕煤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N 注册地:太原市古交市梭峪乡梭峪村 法定代表人:闫国平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承诺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不存在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资格条件已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并取得同意。(适用于设置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情形) 5、涉及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6、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7、本次转让标的处置明细与评估明细一致。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标的物中车辆共计10辆,其中三辆处于待报废状态,已不再年检;其余7辆现场无实物,均为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古交市梭峪技咨煤矿项目时未移交。 2、机器设备明细表中第209项LG951铲车临工和210项XG953铲车厦工存放在原矿主焦化厂内。 3、山西华润昌裕煤业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均无产权证。 4、标的物中无形资产权利变更,需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登记转移。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标的交割 | 转、受让双方自行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签署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90%(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在标的物现场按实际情况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5)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4、转让标的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需上传资料详见附件。 6、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挂牌及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11/16 至 2020/12/11 | |||
报名手续 | ****************1.doc">1资产受让申请书-资产.doc ****************5.doc">3.1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竞价交易规则.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金额:1500 万元 2、交纳截止时间:信息披露期截止日17点前交纳 3、交纳方式:转账 4、保证金交款账户: 名 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太原市平阳路支行 账 号:141*****901********83 5、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⑤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交易服务费的; ⑥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6、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7、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 ?否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3分钟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0001.xlsx">昌裕资产明细表.xlsx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刘经理 186*****035 |
技术支持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时间内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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