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2021年度租借档案库房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2021年度租借档案库房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2021年度租借档案库房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1年度租借档案库房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12: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2:00 至 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1月14日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宵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017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复兴中路59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老师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安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卫林、肖宵联系电话:***-********、159*****690、138*****017 |
项目概况
2021年度租借档案库房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X-D20156
项目名称:2021年度租借档案库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委托保管档案数量总计不少于1900延长米(暂定),可适当加长,包括移库及保管,免费调、还卷等服务项目。具体数量依照供应商的实际投标单价进行折算,即委托保管档案每延长米单价=投标报价÷1900延长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是《上海市政府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2、其他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从事本项目人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无外资背景以及外籍工作人员;(3)具有对涉及的业务事项保密的责任;(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2:0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
方式: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经审核合格后,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12月31日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01月07日15:00:00截止,携带下列材料到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经审核合格后,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后截图)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无外资背景以及外籍工作人员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
(5)股东工商情况截屏。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民防监督管理处
地址:复兴中路593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安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993号1001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卫林、肖宵联系电话:***-********、159*****690、138*****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宵
电 话: 13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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