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12-324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人为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华能澜沧江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2 服务内容:证券事务法律服务。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开展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法律服务。主要工作内容:(1)与信息披露有关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之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重大事项信息咨询审核等;(2)与三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三会合规性审核、股东大会律师现场见证、出具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等;(3)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的法律服务,协助公司进行危机公关和舆情处理,提出公司在公共媒介公布信息的法律意见等;(4)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相关事宜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问询函、监管函等文件的回复、合规性审核等;(5)与上市公司监管相关的证券事务法律培训等其他法律服务;(6)开展证券事务相关的专项课题研究,出具研究报告或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资本运营项目及股权管理、市值管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5家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公司的证券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合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律师职业资格,具有五年及以上证券事务法律工作经验,并提供资格证书和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从2020年12月30日09:00起至2021年01月05日17:00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4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400-010-1086)联系。
4.5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一次招标参与的投标人本次招标无需购买文件,可直接下载;确认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售标时间内发送参与函至项目经理邮箱,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标;一次招标的保证金已清退,本次招标须重新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商务平台自动关闭投标文件递交功能,拒绝接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5.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自行准备,因投标人电脑配置或网络环境不符合电子商务平台要求而导致递交解密失败的,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递交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在线开标,各投标人在线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开标过程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1日10:00;开标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温馨提醒: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世纪城中路1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子邮件:********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 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邮编:102200
联 系 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400-010-1086 转 8302(因工作特殊性本人长期不携带手机,有事可在平台招标文件澄清提出疑问或发邮件联系,具体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
电子邮箱:hnzbzhaipeng@163.com
2020年12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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