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受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对 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08-GL100107-0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受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8-084FW采购计划编号:P-********-****44)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 项目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及数量:南水、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预算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
注:因本项目招标时无法确定需处置的污泥总重量,故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采购人按照中标人的中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处置污泥吨数结算合同价款。投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报价上限为400元,报价超出此单价报价上限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2016年以来承接过污泥处置(或综合利用)量每年合计在2万吨(含)以上的相关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未载明污泥具体处理吨数则还应提供相关合同委托方盖章出具的处置污泥吨数的证明文件);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无需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三、公告期限、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开始计算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8月9日~8月16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4. 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可前往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wzzb@zhptc.net)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业绩合同(若合同未载明污泥具体处理吨数则还应提供相关合同委托方盖章出具的处置污泥吨数的证明文件);
(3)《购买标书登记表》(在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最后页获取)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5.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
2. 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
3.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仅适用于100万或以上项目)。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8月28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递交文件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个小时内;
2. 投标/开标地点:珠海市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厅(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体育中心东北侧)。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联系人:贾青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801室。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招茂枫 、****-*******(项目咨询)
熊小姐、****-******* 、*******(wzzb@zhptc.net)(标书售卖)
方欣、****-*******(保证金处理) 传真:****-*******
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3、采购监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2016年以来承接过污泥处置(或综合利用)量每年合计在2万吨(含)以上的相关业绩(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若合同未载明污泥具体处理吨数则还应提供相关合同委托方盖章出具的处置污泥吨数的证明文件);
3、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人提供的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无需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支机构投标。
注、只有按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8月09日 至 2018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8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厅(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体育中心东北侧)
十、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8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国际科技大厦12楼7号开标厅(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体育中心东北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8 月 09 日 至 2018 年 08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招茂枫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贾青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联系人:古耀明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9015
(三)采购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环保局 地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401
联系人:甘志贤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9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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