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乙烯共聚单体丁烯-1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塔里木乙烯共聚单体丁烯-1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乙烯共聚单体丁烯-1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塔里木乙烯共聚单体丁烯-1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ZY20-XJT34-GC022-00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在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厂区内,新建3万吨/年丁烯-1装置及配套公用设施,采用中国石油乙烯齐聚制丁烯-1的自主技术,年操作时数8000小时,操作弹性60%~110%。装置物耗按1086千克乙烯/吨丁烯-1,综合能耗按136千克标油/吨丁烯-1考核。
2.2 招标范围:(1)项目基础设计批复范围内的主体装置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详细设计、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含化验分析仪器)、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协助发包人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和性能考核,完成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编制及归档,按照《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标准》(GB/T51296-2018 )完成数字化交付和施工阶段的数据录入,配合智能化工厂建设,配合发包人完成转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2)设备监造、催交催运、现场服务等,所有设备材料的仓储保管;办理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等安装告知、安装监检申请事宜,协助入场检测、取证事宜;配合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压力容器注册等工作,配合完成设备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3)配合安全阀、计量仪表检验、检定及消防材料及消防设施验收前的报验、检验、检定等工作。
(4)所有分子筛、固体催化剂、保护剂、过滤剂、树脂等填料装填。
(5)项目界区内的场地平整及土方平衡、临水临电(含施工和运行维护)、临时道路施工,承包商临设建设等(施工过程中的水电费用由EPC单位承担,从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6)无损检测外的工程质量检测(检测单位由EPC单位直接委托,不得由施工单位委托,且检测单位不得与被检测的施工单位、供应商等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为无损检测单位提供检测条件、搭设检测平台或脚手架等。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石油石化园。
2.4 工期:********3">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中间交接,配合联动试车和投料、竣工验收等。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设计单位投标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工业管道类别GC1级别,或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中许可要求。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类别A2级别,或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中许可要求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4)具有本项目基础设计批复的技术(中国石油乙烯齐聚制丁烯-1技术)专利商的工程设计许可(提供双方签署的有效协议或授权许可)。
(5)承诺施工分包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施工单位投标”的第(1)至第(4)条要求(提供承诺书)。
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业管道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或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规定,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4)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类别A2级别,或满足《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中许可要求。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5)承诺设计分包商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设计单位投标”的第(1)至第(4)条要求(提供承诺书)。
3.2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有效的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2)一级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3)具有一项聚烯烃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5)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除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外)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6)承诺施工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承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承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承诺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提供人员资质证件复印件和2020.6-2020.11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提供要求的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
(1)设计单位投标: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技术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4)安全管理负责人:至少2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5)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按《炼油化工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管理规范》Q/SY 06521-2016和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项目EPC和施工单位所有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与其他项目(除塔里木乙烷制乙烯项目外)人员相互兼任。(提供承诺书)。
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承诺分包商的以上管理人员与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3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投标人近10年内具有两项聚烯烃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合同签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3.4设备(装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需满足招标人设备完整性规定,并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提供承诺书。
3.5 HSE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发包人要求的 QHSE 体系;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承诺遵守发包人 QHSE 相关规定。EPC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应配备项目质量经理及满足项目需要的土建、配管、设备、焊接、电气、仪表等专业质量管理人员。施工承包商应按专业配备专职质检员,各专业质检员总数不少于相应专业施工人员的2%,其中焊接作业每25名焊工至少配备1名焊接质检员,质检员不得由技术员等其他岗位兼任;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和发包人相关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HSE经理1名(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专职HSE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施工分包商每50名作业人员至少安排一名HSE专职管理人员。HSE经理(负责人)至少具有3年及以上石油化工工程项目HSE管理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投标人将HSE管理人员及相关资料,报发包人质量安全环保部备案,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内容包括以上要求。
3.6 信誉要求:
3.6.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3.6.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7.1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7.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7.3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7.4 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7.5 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3.7.6 投标人在发包人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7.7 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未按《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参加HSE培训,或未通过培训考核的(装置设备检维修服务适用,其余服务项目不适用);
3.7.8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3.7.9 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3.8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12月31日20时00分起至2021年1月7日19时30分止。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购买:
4.4.1投标报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右下角“操作指南”)。
初次在“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招标文件且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生效),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在线完成报名。
4.4.2在线缴费: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招标工本费缴款(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必须立即点击订单中的“获取订单状态”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4.3网银支付:电子招标平台支持通过企业或个人网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视为已经获得企业授权且属于企业行为。
(1)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2)购买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4.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电子平台,进入“主控台-购买招标文件-支付订单状态处理列表中”,点击打印,系统如出现“标书支付订单详情”字样,电子发票已经开出并发送到投标人基本信息预留的电子邮箱中。
(1)发票联系人:赵女士,电话:****-*******。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先生,电话 ****-*******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10时10分。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4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80万元人民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电子招标平台现场查验)。
5.5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7.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八、其他
8.1 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8.1.1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8.1.2 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8.1.3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2.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QQ账号********22
8.3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累计费率计算),在收到缴款通知之日3日内完成招标服务费缴纳后,招标机构方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九 、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联 系 人:乔秋云
电 话: ****-*******
电子邮件: qiaoqy-tlm@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2020年12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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