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学院设备招标公告

农学院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农业大学农学院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沈阳农业大学农学院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84140
项目名称:沈阳农业大学农学院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70,000.00
最高限价(元):47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定氮仪:用于氮及粗蛋白质含量分析及其它挥发性组分蒸馏分析。工作条件: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仪器采用国际AOAC等及中国国家标准GB的凯氏法:浓硫酸消化、碱性环境蒸汽蒸馏、硼酸吸收、指示剂滴定终点颜色判定法. 仪器必须按照中国国家标准GB/T33862-2017的要求进行检测并附厂家针对每台仪器单独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包含检测数据)且可追溯和审查。滴定系统采用正压方式,内置滴定系统(同一厂家生产);滴定器容量≥35ml,滴定速度≥0.5ml/秒,滴定过程中不停机情况下滴定器液体可自动充满。基本配置:20位250ml消化系统一套,包括消化炉、消化管架、带负压的排废罩、支架系统各一个。定氮仪系统:包括主机一台、100ml和250ml消化管各一只、带有液位传感器的碱桶/水桶/接收液桶/废液桶各一个、一个通用消化管接头、一个消化管夹附件:消化管20支(250ml),催化剂2000片,消化炉清洁套装一套。涤气系统一套。离子碎片解析软件软件一套。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180历天内(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按采购项目要求执行)。供货期间,凡设备到货,务必将院系确认签字后的收货单送至国资处备案,以备验收前核查。若未送达,则按未到货处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一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一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下载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农业大学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欢
电话: ***-********评分办法: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院 大学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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