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含安装)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含安装)招标公告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含安装)采购的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含安装)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2012XSZFCG318JJ
二、项目概况: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含安装)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①制造商须获得国家质检部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生产许可证;②制造商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要求有制造商的唯一项目正式授权;③制造商须获得ISO9001、ISO14001认证(须在有效期内);④制造商在本省有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合同原件备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3年01月03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参加投标的在投标当日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采购科2交纳)。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 3、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丹峰西路161号)。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01月04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 2013年01月04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点: 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史喜乐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招标编号: 2012XSZFCG318JJ项目名称: 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采购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O一二年十二月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和《象山县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就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报价和竞争性谈判。 1、招标编号:2012XSZFCG318JJ2、项目名称:象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燃气蒸汽发生器及配套设备(含安装)采购3、报价范围:见文件第三部分4、交 货 期: 合同约定5、交货地点:由业主指定6、评标办法: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低价中标(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公开)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经业主初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60%;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8、投标有效期为90天9、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传真)时间:2012年12月27日起至2013年1月3日止,每天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10、谈判投标报价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网上银行划帐等形式汇入招标人账户,必须实际到帐并提供银行回单到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以收据为准)中标方在签订经济合同交中心采购科、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后才办退。1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1)现场购买;(2)网上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xsbm.gov.cn/zbtb 或http://www.nbzfcg.cn/ 注:网上下载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于开标之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至采购科二。1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参加供应商缴纳)。14、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于2013年1月4日 14时00分前递交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科二,逾期递交投标报价文件恕不接受。15、竞谈开始时间:2013年1月4日 14时0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中厅进行。16、温馨提示:投标之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注册,否则不进行中标公示并拒绝签发中标通知书。17、招标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联系人:史喜乐 联系电话:0574— ******** 传真:0574—********邮编:315700帐户名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象山新丰支行地址:丹城丹南路269号(世纪联华南首)帐号:****************0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1、说明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邀请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1.2投标报价人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纳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其它条件包括:①制造商须获得国家质检部颁发的B级及以上锅炉生产许可证;②制造商注册资本要求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要求有制造商的唯一项目正式授权;③制造商须获得ISO9001、ISO14001认证(须在有效期内);④制造商在本省有为用户提供设备和服务的经历(合同原件备查);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1.3竞争性谈判的费用无论本项目谈判的结果如何,投标报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报价和谈判的所有费用。2、竞争性谈判文件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1)竞争性谈判邀请(2)竞争性谈判须知(3)用户需求(4)合同(样本)(5)附件(样本)2.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投标报价人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应在截标日止前三个工作日,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人可以用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该补充通知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考虑到补充文件通知的影响,招标人可以决定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并通知所有投标报价人。3、报价和谈判总则3.1报价文件的编写(1)投标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报价文件。(2)计量单位应采用国际单位(3)投标报价应按报价范围内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A、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进行修正;B、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C、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投标报价人报价时提交的报价文件都必须密封。否则有权拒绝。3.2投标报价文件的组成(6)一、价格标(7)投标货物报价一览表(附件三、四)二、商务技术标(1) 投标函(附件一)(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红章)(附件二)(3) 资格证明文件(4) 货物数量及规格型号清单(附件六)(5)投标货物规格性能偏离及技术说明文件(附件五)(6) 有关售后服务等满足用户要求的以外其它承诺3.3投标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在本次谈判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投标报价人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竞谈规定的修改截止时间后,不可以修改其报价文件内容。(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允许撤回报价。3.4谈判过程及评审(1)招标人将在竞争性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投标人的报价。(2)招标人组织和主持接受报价,并办理投标报价人签到等相关手续。(3)谈判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报价进行评审。(4) 谈判小组将要求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的供应商进行二轮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原则上二次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5)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直接签发成交结果通知书,并向未成交供应商办理退回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然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使用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和县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各一份。3.5谈判、评审过程的保密性(1)从接受报价后,直至到与采购使用单位签订合同止,凡与谈判、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授标意见等相关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报价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从报价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止,报价人不得与参加谈判、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若有违规将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在评审过程中,如果报价人试图在报价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买方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2)监督投诉电话: 县财政局采购办****-********第三部分 招标采购货物需求一、招标设备名称、数量、交货期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燃气蒸汽发生器额定蒸汽量750 kg/h额定蒸汽压力1.0MPa1台除氧热回收装置设备配套1套全自动软水器流量2m3/h1套分汽缸φ159*长1.5米1台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蒸汽发生器所用的包括(主机、辅机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要求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满足本规格书的要求。设备包含锅炉本体(含各种压力表、温度计、压力控制器、温度传感器等)、燃烧器、控制系统、调压过滤装置等。三、工作内容1、投标方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提供的设备须包括以下工作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1)在投标时,投标方应提供土建设计资料,包括土建基础尺寸、基础承载要求等;2)按招标方和设计需要完成设备的具体设计;3)设备样本;4)按招标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5)运输:设备运输至工地现场;6)签订合同后投标方应负责提供完整的中文操作维护使用手册。2、本技术规格书只是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方的投标设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技术规范、标准。3、整套设备及其主要部件的原产地应明确的标明在投标文件中,交货时应附上原产地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4、质量管理和服务能力1)招标方将投标方提供服务的用户的产品运行状况和售后服务进行总体评估。2)投标方须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5、技术培训1)中标方须提供操作及维修培训。中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2)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6、售后服务1)维修点须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须在接到维修电话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结束。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招标方维修需求。2)中标方须对合同中的全套设备提供12个月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从设备通过验收合格并开始正式使用算起。在此期间,因产品制造质量不良而产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中标方应免费维修和正常保养。3)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质量保证期内,中标方对系统进行一次复调,质量保证期后为招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运行记录。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4)在质量保证期满时,中标方工程师和招标方代表对机组进行另一次测试,任何故障须由中标方自费解决并取得设备使用方的认可。8、主要技术参数1)油、气源A 锅炉采用中压天然气,气压为 5000-8000 Pa;B 所提供的设备应能满足设计要求,并满足在当地天然气的热值条件下正常运行。2)电源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须符合下列电源条件:电压:380V,3相4线制频率:50Hz,接地电阻要求:≤4?3)设备技术要求 A.蒸汽发生器采用天然气为能源,天然气热值8600kcal/Nm3,要求锅炉本体水容量<30L,不属于锅炉压力容器监管范围。 B.蒸汽发生器排烟温度低于170℃,; C.蒸汽发生器需标准配备自动排污装置,排污热量需回收。 D.燃烧机要求欧美原装进口或企业自有品牌,并采用比例调节方式。 E.电气元件采用西门子、ABB、施耐德品牌。 第四部分:合同基本条款合 同 基 本 条 款一、说 明合同基本条款是指设备需方(以下简称买方,即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以下简称卖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制订“合同基本条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设备条款买、卖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设备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和交货日期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技术资料1、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所购设备、配套设备等制造所需有关技术资料。2、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供用于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有关技术资料。四、专利权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五、交货地点工程工地现场。六、设备发运、包装及运输1、卖方在交货前将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和特殊要求等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2、设备在移交买方之前因包装不善造成的锈蚀、破损、丢失等均由卖方承担责任。包装箱外应用不褪色的油漆,按规定打上清晰的包装标志。对无包装的设备应系有金属标签。对重量超过吨以上的货物,应标明重心点和吊装点所在位置。3、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在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4、唛头 4.1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明显地标注下列标记:⑴ 收货人⑵ 产品名称⑶ 合同号⑷ 品目号和箱号⑸ 到达站或到货地点⑹ 外形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4.2不包装的金属结构件应将唛头标签系牢在结构件上。4.3卖方应根据设备特点,在包装箱上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防潮”等字样和吊装标记。 七、交货期及交货方式1、设备交货期请投标人报最短交货期。2、交货方式由供方负责设备的运输,配合调试验收。八、合同的转让和分包1、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工作转包给第三方。2、卖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外购和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它厂生产。3、虽然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买方认可,但卖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九、质量、技术标准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十、质量保证1、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设备性能、质量标准向买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设备。2、卖方保证按ISO9000系列标准(如果已经执行)或相应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对所供设备的设计、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3、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买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4、设备免费保修期为调试合格后一年。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使用要求者,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 退货处理:卖方应退还买方支付的设备款,同时应承担该设备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安装调试、设备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⑵ 更换设备:由卖方承担所发生的直接费用。⑶ 贬值处理。5、在设备调试阶段,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及时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免费派人指导安装调试。6、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 12 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十一、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经业主初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60%;2、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款的95%;3、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十二、验 收1、设备到达现场后,卖方应派人参与买方的开箱检验工作。2、卖方交货前应按合同规定的检验方法,做出全面检测。其记录附在质量证明书内。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明书中加以说明。3、系统的安装调试结束后,并经有关部门的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十三、违约责任1、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或在买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价处理。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十四、违约赔偿1、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2、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罚款 1 ‰。但整机中的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通用设备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价值的1~5 %;专用设备按不能交货部分的10~30 %。买方中途退货,应向卖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卖方违约相同。4、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 %,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5、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十五、违约中止合同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⑴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⑵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⑶ 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2、在买方提出终止部份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的产品质量责任。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纠纷处理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在进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份外,本合同其他部份应继续执行。费用败诉方承担。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九、合同的修改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税号: 税号: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第五部分:附件(样本)投 标 书标书编号: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 标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附件一: 投标函致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姓名)(职务、职称)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 货物进行投标。为此: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一式份;商务技术标标正本一份,副本份。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3、保证忠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5、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7、如果在评定后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们的投标保金可被贵方没收。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传 真:电 话:附件三:政府采购报价清单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2012XSZFCG00投标单位(盖章):二○一二年 月 日附件四: 货物报价一览表2012XSZFCG00采 购 项 目规 格 及 型 号数 量单 价(元)总价(元)备注投标报价总金额(大写): ¥: 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附件五: 技术规范偏离表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备注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六:货物数量及规格型号清单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23投标单位(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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