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行政区域南平市公告时间2020年12月31日15: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1日09:00
开标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5号汽车站对面商贸宾馆二楼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娟
项目联系电话135*****783
采购单位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单位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东金凤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783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1幢文昌大厦9层E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243

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委托,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00]C[GK]*******、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0]C[GK]*******
项目名称: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食堂、超市、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
1-1C0702-餐饮服务餐饮服务1(批)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生卫科关于戒毒人员食堂、戒毒人员超市和民警食堂物资采购服务招标方案我生卫科经与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商议讨论后,对戒毒人员食堂、超市和民警食堂的物资采购服务进行招标,拟招标方案如下:一、采购范围戒毒人员食堂的物资采购服务、戒毒人员超市物品(含水果)及民警食堂的物资采购服务(年采购额约150万,据实结算)。二、报价1. 戒毒人员食堂、戒毒人员超市及民警食堂的物资的物资采购服务投标报价,执行一个下浮率,不分别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 投标方参与投标的下浮率不低于5%(含本数),投标下浮率以每上浮0.5%为一个投标单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3.本次采购招标项目实行综合评标的办法,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得分最高的为中标方,其余的按照得分高低依次类推。4. 戒毒人员食堂、戒毒人员超市及民警食堂商品目录通用。三、具备的条件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2.提供近1年业绩情况(附合同复印件)。四、供货要求(一)戒毒人员超市1.超市商品以采购方提供的目录价格为最高限价进行招标,工会采购的商品参照本招标方案执行。2.草席、信封、凉鞋、戒毒人员冬夏外套等行政采购的商品按照目录价格为最高限价供应,以上商品价格不实行价格下浮。3. 超市的商品按照目录下单后,供货方必须在三天内供货,每批次供货率必须达90%以上,民警食堂每批次供货率必须达100%,否则,视为供货方违约,每次扣供货方违约金5000元,累计发生三次后,视为发生可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民警食堂每批次供货率未能达100%,造成货物紧缺,甲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应产生的差价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4.超市货物实行打包供应。若采购方购物平台建设完毕,按照购物平台下单情况打包供应,采购方不另行设立仓库和支付打包费用。(二)戒毒人员食堂及民警食堂1.鸡、鸭、鱼为冻品,生牛排、羊肉、猪肉类为冰鲜肉,供货方应提供每批次货物的防疫检验书复印件。2.戒毒食堂货物以采购方提供目录价格为最高限价供货。大米、面粉、隆哥烘焙生日小蛋糕按照定价供应,不实行价格下浮。鸡蛋、生牛排、猪肉类实行月浮动价,每月调价1次,鸡蛋、生牛排、羊肉、猪肉类第一次的供应价格以合同签订日前后供货方提供的南平永辉超市购物小票的价格为依据,次月以后以供货方提供的当月25日前后两天以内南平永辉超市购物小票的价格为依据,按照此价格供应至次月的25日。3.年糕、粽子、汤圆、月饼等节日食品价格和规格以节日前五天内南平永辉超市购物小票的价格和样品为依据。4.供货方供应的肉类产品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产品非病死禽畜肉,不得提供“注水”禽畜肉、母猪肉。五花肉每块的重量不少于壹斤,肥瘦间隔的层次不少于3层。5.供货方供应的蔬菜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提供市场管理部门农残检测报告,无使用工业污染水质浇灌,无使用国家严禁使用的农药喷洒的蔬菜。蔬菜应当新鲜、青嫩、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6.供货方供应的冻品必须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含水量整化冰后不高于5%。五、违约责任供货方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方缴交人民币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供货方无违约情形时,无息退还。若供货方违反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供货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并补足履约保证金至伍万元。(一)戒毒人员超市1.超市的商品按照目录下单后,供货方必须在三天内供货,每批次供货率必须达90%以上否则,视为供货方违约,每次扣供货方违约金5000元,累计发生三次后,视为发生可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2.供货方供应的商品不得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价格虚高(明显高于市场价)现象。3.供货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供货品种的,甲方不予接收,并视为缺货。4.供货方供应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标准,出现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临界保质期三分之二的,甲方不予接收,供货方无条件更换,并视为缺货。5. 供货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标准,引发采购方场所食品安全事故,采购方有权扣供货方违约金50000元,并终止合同,采购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追究供货方赔偿责任及损失。(二)戒毒人员食堂、民警食堂1.戒毒人员食堂、民警食堂的商品采购方按照目录下单后,供货方必须在次日内供货,每批次供货率必须达100%,否则,视为供货方违约,每批次供货率未能达100%,造成货物紧缺,采购方有权自行采购,相应产生的差价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每次扣供货方违约金伍仟元,累计发生三次后,视为发生可解除合同的违约情形,采购方扣除供货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且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货方擅自更换供货品种的,采购方不予接收,并视为缺货,按照本条款进行处罚。2.供货方供应的商品不得存在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价格虚高(明显高于市场价)现象。短斤少两数额在当天供货金额3%(含本数)以内的,不予支付该种商品的钱款;短斤少两金额在当天供货金额的3%至5%(含本数)之间的,不予支付当天所供所有商品的钱款;短斤少两金额达当天供货金额的5%以上的,或以次充好、假冒伪劣、价格虚高(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除不予支付该批商品的钱款外,发生第一次,视情节最高扣供货方违约金10000元;发生第二次,视情节最高扣扣供货方违约金15000元;累计发生达三次,扣供货方违约金50000元,终止供货合同,并由供货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方保留依据法律进一步进行索赔的权利。3.供货方每周供应的菜品不少于5种,其中叶菜不少于3餐。每周供应重复的蔬菜不多于3餐,否则,视为供货方违约,每次扣供货方违约金500元。4.供货方供应的商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标准,出现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临界保质期三分之二的,采购方不予接收,供货方无条件更换,并视为缺货,并按照违约责任第二点进行处罚。5.供货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标准,引发采购方场所食品安全事故,采购方有权扣供货方违约金50000元,并终止合同,采购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追究供货方赔偿责任及损失。六、安全要求1.供货方人员进出管理院区必须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严禁为戒毒人员携带物品等采购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供货方人员进出管理院区违反采购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未造成后果的,禁止该人员进入管理院区;造成影响场所秩序后果的,追究该人员法律后果,情节严重的,除追究供货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视供货方违约,扣除供货方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2. 供货方人员必须保守场所有关秘密,严禁向外界泄露场所人员等工作秘密情况。七、其它事项1.对账和结算:以每月25日为对账日,供货方提供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款项。2.供货方供应的商品按照合同目录价格开具正式发票,除行政采购的商品及戒毒人员食堂的大米、面粉、隆哥烘焙生日小蛋糕按照定价供应,不实行价格下浮的商品外,其余商品,采购方按照采购清单,扣除下浮率后计算总价直接进行支付。3.如果供货方因违约发生终止合同的情形,需要重新进行招标的,供货方需按照原供货合同继续供货至新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止。4.如果供货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物的(不可抗力除外),供货方按照违约责任的约定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采购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5.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采购方有权向供货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采购方终止合同。6.供货方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供货方应及时向采购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采购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7.因台风、洪水、冰雪灾害造成市场价格波动达20%以上的,供货方提供相应证据材料和申请,采购方根据持续时间和商品品种,给予供货方适当的补偿,即视情况降低相关商品的下浮率直至取消相关商品的下浮率。8.本次采购招标合约期为两年。9.本次中标供货方的合同期满后,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因客观原因未能与新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时,仍由中标供货方按照合同供货商品至与新供货方签订合同时止。*******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描述: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 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的,可选择提供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佐证
(4)明细: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描述: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5)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场地证明必须与投标公司相对应,如承租人的名字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如属自有房产也必须是投标公司的名字。出租人可以是个人,承租人必须是投标人。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按照第 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按照第最新一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31 15:00至2021-01-1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1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5号汽车站对面商贸宾馆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水东金凤路3号
联系方式:135*****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武夷花园1幢文昌大厦9层E座
联系方式:152*****2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志娟
电   话:152*****243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12-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购服务 食堂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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