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专用管修复加工服务(第二次)

石油专用管修复加工服务(第二次)

项目名称:石油专用管修复加工服务(第二次)


石油专用管修复加工服务(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101-123

********0">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对招标人回收的专用管进行外螺纹修理、内螺纹修复、更换接头接箍、管拧、无损探伤、通径、接头涂(镀)层,管体涂层、称重、测长、螺纹保护器、标记、包装,按照招标人要求对修复加工后的套管进行随机抽样试验、分选检测和检验工作;按照招标人的加工修复指令及时提供合格产品、售后服务,并提供场地对需要加工的套管进行保管以及相关的运输、装卸车工作。

1. 项目名称:石油专用管修复加工服务

2. 服务范围和地点:中标方维修工厂。

3. 服务内容:

3.1设立专用场地用于保管委托存放的物资并确保物资安全,保管期间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维护管理数据及内容。

3.2组织车辆将需要修复、加工的专用管,从大二线库区运输到维修厂保管存放场地,并对完成修复加工的石油专用管材在维修厂内按照甲方仓储要求进行存储。

3.3对进出厂修复、加工的专用管组织进行装、卸车作业。

3.4根据甲方通知,对委托修复加工的专用管按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分类摆放,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3.5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对指定规格、数量的专用管按相应标准、规范开展修复、加工业务。不在本合同第4.1.1条内的石油专用管材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

3.6接受、配合甲方委托的检验机构对修复加工后的专用管进行检测,抽样比例和检验项目按甲方的要求执行。

3.7定期接受监督和检查,并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期完成整改。

3.8本项目以三年的工作量为招标标的。合同采取“1+1+1”签订方式,分为三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6月30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第三阶段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 预审标准

********4">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1

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或具有石油专用管材维修加工业务。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与企业营业执照上法人一致,将正反面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加盖总公司公章。

4

国家和行业要求具备的资质证书和行业许可证书

证书名称:具有行业相关的有效的API 5CT认证证书。

审查标准: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资源配备

  1. 为满足加工服务需要,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拥有数控机床不得低于3台套(其中加工管材最大外径D≥508.00mm一台、加工管材最大外径339.72mm≤D<508.00mm一台、加工管材最大外径D<339.72mm一台,高于设置标准的参照标准计算,低于标准的不纳入计算)。(提供拥有该项资产的购置发票,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等效资产证明,并且总公司承诺分公司中标后提供分公司投标文件中相关设备使用。)

2.无损探伤检测设备不低于2台套

上述1、2条设备提供拥有该项资产的购置发票,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等效资产证明,并且提供总公司中标后提供分公司投标文件中相关设备使用的承诺。

6

人员资质

1.拥有2名及以上拥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无损检测学会颁发的无损检测证件的人员。(提供以上相对应人员的证件证(材料)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费记录)

2. 拥有2名及以上拥有第三方出具的螺纹检验资质证的螺纹检验人员。(提供以上相对应人员的证件证(材料)明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社保缴费记录)

7

企业信誉

1.投标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4.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出具有效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拟委派的项目负

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②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如果有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③投标人针对本招标项目QHSE专项费用投入的标准应符合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并且专款专用。④我方承诺针对本投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方成本价,否则,愿接受招标人对我方的任何处罚。⑤投标人投入的人员应具备承担本投标项目的安全能力,投入的设备必须完好,并提供同意执行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管理要求承诺。

8

业绩证明材料

近3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从事不少于3份的单份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专用管材加工修复合同的复印件业业绩,提供合同完整复印件和对应信息完整的发票复印件至少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如果提供的是塔里木油田公司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完整合同复印件。

2、如果提供的是其他单位的业绩,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业绩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明确能够在评标现场验证合同真实性的途径或方法,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提供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

2.1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验证的增值税发票;

2.2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系统相关截图;

2.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RP系统相关截图;

2.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系统相关截图;

2.5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系统相关截图;

2.6 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2.7能够证明投标业绩真实性的合同相对方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单位人事部门证明其身份的材料或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有效证明;

2.8其他能够在评标现场公开查询到所提供业绩的国家相关网站或公共资源系统的网址或截图。

9

QHSE要求:

投标人应建立有效的QHSE(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QHSE规章制度,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管理规定。

10

财务资信:

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提供2017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招标人将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8">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 2018-07-04 20:00:00 至 2018-07-09 2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报名、支付、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 元人民币。支付成功后,请点击订单中的刷新按钮,将订单刷新为已付款状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暂未开通微信支付。若通过个人网银支付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

● 首次使用电子平台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请先在电子平台自助注册,就近(北京、大庆、西安、乌鲁木齐、库尔勒等,具体发售点见附件)至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指定的其它机构办理U-Key。U-key业务咨询电话(昆仑银行):********69。新疆库尔勒市U-key发售点:库尔勒市塔指小区三区昆仑银行,咨询电话:****-*******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9">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采用 A+B 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网线上递交均存在问题无法评审时使用)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6日09时45分,地点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电子商务大厅第三开标室(新疆库尔勒市塔指小区院内塔里木石油酒店斜对面)。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6.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6日09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中心(新办公楼404)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丁西坤

电 话: ****-*******

电子邮件:********1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加工服务 修复 石油专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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