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5-00465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33,363.42
最高限价(元):633,363.42
采购需求:查看

★一、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公司全面负责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及派驻各街道辖区内监管所的物业管理工作。合计面积为9179.18平方米。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要求

本项目人员总计 18 人

1、 项目经理:1 人,50周岁以下,熟悉办公楼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职业素养佳,能胜任各种工作任务。

2、 综合维修工:2 人(1名电工、1名杂修工),男 55 周岁以下,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机电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本物业管理的机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及上下水管路维修,日常办公家具维修、建筑物墙体维修工作,电工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秩序维护员:5人,(局机关2人,外监管所3人)男 50 周岁以下,认真负责,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反应灵敏,人员选聘时退伍或转业军人优先。

4、保洁员:10人,(机关2人,外10个监管所8人) 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三、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经理

1、负责物业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物业全年各项工作。

2、负责物业团队建设,以身作则,关心员工,团结互助,确保员工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凝聚力。

3、负责物业每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负责物业员工考勤工作,按照物业公司请假制定履行手续。

5、负责物业耗材用品月采购计划的上报工作及各项耗材领用入库保管工作。

6、负责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竣工验收资料及设备设施资料等。

(二)日常维修管理

1、市场局及驻外监管所的楼宇给排水维修;供电系统维修;消防系统维修;网络系统维修;建筑物墙体维修、维护工作;

2、市场局及各监管所辖楼宇及附属设备设施(门、窗、灯具、楼梯扶手、网络线路、

供配电、卫生设施、空调、消防、生活给水泵、墙体等系统)自然损坏的恢复性零、小、急的修缮工作;

3、甲方委托其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

(三)卫生保洁、绿化管理

1、市场局及驻外监管所楼宇、附属建筑设施、院内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2、市场局、外所楼宇内公共区域(房屋公用走廊、楼梯安全通道、门厅、大厅、天台、天棚、墙壁、门窗、玻璃、活动室、会客厅、会议室、卫生间、牌匾、装饰物、灯具)、部分办公室等实行全天候标准化清洁、保洁工作;

3、市场局、外所楼宇外公共区域(楼前、庭院、道路、停车场、自行车车棚处、草地、果皮箱、垃圾堆放处等)的清扫、清洁和庭院及规定区域的冬季除雪;

4、负责庭院环境绿化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花草树木养护、摆放等);

5、负责卫生消杀工作。

(四)秩序维护、消防管理

1、全面负责市场局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出入院内车辆查验、停放疏导工作,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维护分局院内正常停车秩序;

3、负责 24 小时巡查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维护院内正常办公秩序,同时兼顾设备运行和环境卫生状况。

4、负责常规灭火器日常管理,包括配置管理、使用管理、时效管理;

5、负责各类报刊、信件、邮件的收发工作;

6、负责外来人员登记、引导等工作;

(五)会议服务

1、为市场监督局内部会议提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

2、根据会议类型,在会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参会人员车辆停放,电梯控制,引导标志设置,会议室温度控制、通讯、灯光、会标悬挂、坐签摆放等准备工作。

3、会后饮水器具清洁、消毒工作;

(六)档案、资料管理

1、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竣工验收资料及设备设施资料等;

2、每季度提交物业管理专题报告,春秋季制定设备大修及维护计划。

(七)物资管理

1、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工具、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必须全部移交采购人。

2、对采购人的办公设施,各种机械设备不得擅自占用、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使用须经采购人同意。

★四、物业管理职责及质量要求

(一)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日常管理标准

1、维修人员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责任管理

事故;

2、妥善使用、保养和维护各种设备、办公用房。在本合同终止时,全部移交甲方提供

的设备和办公用房,保证完好;

3、对甲方的办公设施、机械设备如需使用和改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同意,如有损坏的,应负责赔偿;

4、制定切实可行设备、设施检查、维修方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主要维修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他人员更换要提前七天告知甲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且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5、按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周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各系统保证通畅;

6、每月不定期抽查各设备设施的巡检记录,需装订成册留甲方备案。

7、接到报修后按照物业服务标准保证局机关 5 分钟到现场进行维修,外管所半小时到现场进行维修。

8、对不具备维修条件,暂时不影响使用的。必须记录并报甲方备案,提请维修计划。

(二)保洁、绿化

1、室内保洁要求:

(1)每天早上对公共地面、门外台阶湿拖、油拖,日常随时拖擦;

(2) 每天早上对步行楼梯、扶手进行湿拖、干拖,擦拭,日常随时拖抹;(3)每天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门、窗及玻璃进行擦拭,保持光洁;

(4)每天对各种摆设、指示牌、电源开关等进行擦拭;

(5)每天对柱身、3 米以下墙面进行擦拭。

(6)保洁服务范围内所有室内内侧玻璃,每月至少全面擦拭 1 次。

(7)大、小会议室每天进行擦拭,地面湿拖,保持清洁。

(8)每季度对所有室内理石地面进行机洗一次、结晶一次。

(9) 对各楼层领导办公室实行早上班前和晚下班后保洁。会议室、接待室整洁干净,保证随时使用。

(10)卫生间保洁工作:卫生间需要全天循环保洁,达到“八净”、“八无”的标准。“八净”即:墙砖净、地砖净、便池净、尿斗净、门窗玻璃净、窗台净、洗手盆净、整容镜净。“八无”即:四壁无尘、无污渍、玻璃无水渍、地面无杂物、无痰迹、手纸、篓纸无落地、便池无便迹、室内无异味。

要求:

① 地面、便池每天定期 4 次拖擦;

② 隔断门每天擦拭 1 次;

③ 墙砖每周擦拭两次,保持光洁;

④ 每个蹲位摆放一个纸篓,内脏物不得超过 2/3;

⑤ 定期消毒、每天喷洒空气清新剂;

⑥ 尿斗须连续投放香球,不得间断。

⑦ 洗手盆、拖布盆保持光洁,每天巡回保洁。

2、室外保洁要求:

(1)庭院随时清扫,烟头、纸屑、石块、树叶、垃圾等日产日清日运;(2)院内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保持整洁干净。

(3)局内举行各种大型活动、会议、接待检查、参观及临时性任务时,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场所、场地的保洁工作。此外,活动期间保洁员必须听从局内的统一指挥、调动。

(4)市政雪段除雪,达到市政除雪要求。

3、养护标准:

(1)花卉、树木养护管理标准

①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②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③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④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⑤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秩序维护、消防管理要求

1、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安全保卫经验、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2、认真研究机关秩序维护服务的属性,熟悉机关管理特点,根据机关内的不同服务对象,制订切实可行的机关秩序维护服务整体方案;

3、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机关财产和职工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

4、服务要求

(1)树立“服务第一,业主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机关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

(3)上岗人员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礼貌待人,保持岗位卫生整洁。

(4)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人发生争吵,杜绝秩序维护与办公人员发生冲突,禁止秩序维护出手伤及办公人员人身安全。

5、 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1)投标方负责提供进驻秩序维护人员值勤所需的装备、器材、通讯设备、常用办公耗材等。

(2)投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秩序维护队伍的稳定,秩序维护队伍主要人

员更换,应提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且在投标承诺书中做出承诺。

(3)从机关单位安全实际出发,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

6、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1)门卫管理:严格人员、车辆、物资进出管理;按时立岗,礼貌待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对来访人员实行验证登记制度,禁止闲杂人员混入机关,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保障大门及院内道路畅通;对携物出门实行出门证验审制度,防止财物流失;维护责任区域秩序,与各岗卫互通信息;值班室无闲杂人员滞留,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门前卫生三包。

(2)区域守护:熟悉守护区域的情况特点,定点守卫与区域巡查相结合;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等安全设施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发现可疑人员主动盘问;发现异常及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

(3)消防管理:每周检查记录楼内公共部位的消防设施,确保完好;建立消防器材的台帐记录,定期检查器材完好程度和有效期限;经常性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设法消除。

(四)会议服务

1、会议服务文明、规范。

2、会议服务满意率达到 95%以上。

(五)档案管理

1、与物业维修有关相关图纸、档案、竣工验收资料及设备设施资料保存完整,无丢失;

2、各项维修记录保存完整、分类排序清楚、借还记录详细

(六) 物资管理

1、 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办公用房要求保证完好,在扣除自然磨损因素后完好率达到100%。

2、 在工作过程中如损坏采购人物品负责全部赔偿。

(七)其他职责及要求

1、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保持同甲方管理部门的

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按合同规定或甲方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

3、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服务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物业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

4、及时调整甲方认为不适合继续在甲方服务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乙方应在二日内予以调换,各服务岗位不得有缺编缺岗现象。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需求提供服务,物业服务人员实行人事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费用。

6、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物业全部人员必须在 12 小时之内到位,组织好交接工作。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

7、中标单位进场服务时需按采购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人员相关证件。

★五、物业管理费用及相关要求

(一) 管理费用构成:物业管理费实行包干制。

1、费用包括:物业公司必须为服务人员缴纳的相关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员工工资、福利、服装、劳动保护、物料、工具、机器设备、税金、管理费等费用。

2、有关费用的承担:

(1) 物业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加班费、午餐补助由投标人承担。

(2) 物业服务人员到分管所维修,所需车辆及产生油耗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3) 物业服务人员使用设备、工具、材料(如单擦机、吸水机、理石结晶机、PA车、下水疏通机、手电钻、梯子、钳子、板手、螺丝刀、电笔、万用电表等)由投标人自备,大型的维修工具由采购人提供。设备设施所发生的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提供,其它物料全部由投标人提供。

(4)付款方式及条件:物业服务费每月支付一次,完成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支付物业服务费。

(5)服务时限:至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服务地址: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纸质文件递交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hgqzczb@163.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亚明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天龙
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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