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街道盘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宝塔街道盘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宝塔街道盘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的委托,对湘潭市宝塔街道盘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政府采购编号:潭岳财采计(2020)197号,委托代理编号:XTLWZ-2020-129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宝塔街道盘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潭岳财采计(2020)197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LWZ-2020-129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代理服务费 最高限价(元) |
整包/B0801 | 湘潭市宝塔街道盘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 | (详见采购清单) | *******.90 | 24334.52 |
7、采购项目的目的主要需求及协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B0207 | 湘潭市宝塔街道盘龙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质改造工程 | 祥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质保期:一年 3、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执行。 | 1.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完毕; 2.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后付清。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是(√) 否( ) |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2.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2.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2.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2.1.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招标采购活动;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
2.2.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
2.2.3、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 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2.2.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3、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1、请各单位从2021年1月 4 日起至2020年 1 月8 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 2021年1月1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8 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采购人人)。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函及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业务科室进行查询,避免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而导致废标。
8、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9、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邀请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采 购 人: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
联 系 人:但主任
电 话:186*****225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红旗路39号
采购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8号厚和大厦19楼
联系人:陈乾周银河
联系电话:****-******** 15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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