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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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 武义县泉溪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 武义县泉溪镇人民政府
评价类型: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R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评价□ 财政评价R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R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武义恒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一、项 目 基 本 信 息 | ||||||||||||
项目负责人 | 金平鸥 |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武义县泉溪镇勤政路26号 | 邮编 | 321200 | |||||||||
项目起止时间 | 2019年1月~2019年11月 | |||||||||||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1580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771.75 | |||||||||
其中:中央财政 | 其中:中央财政 | |||||||||||
省财政 | 省财政 | |||||||||||
县财政 | 县财政 | 569.15 | ||||||||||
其它 | 1580 | 其它 | 202.6 | |||||||||
实际支出(万元) | 771.75 | |||||||||||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 ||||||||||||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 计划支出数 | 实际支出数 | ||||||||||
工程款 | 1580.00 | 704.89 | ||||||||||
监理费 | 4.00 | |||||||||||
其他配套支出 | 62.86 | |||||||||||
支出合计 | 1580.00 | 771.75 | ||||||||||
三、评价报告摘要 | ||||||||||||
概况 | 武义县泉湖电镀集中区内有电镀企业16家,电解企业1家,污水处理企业2家,电镀生产流水线180条,电解生产流水线280条。由于历史原因,泉湖集中区雨污管网,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差”、交通拥堵、乱搭乱建问题突出,成为泉溪镇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的一大短板。所存在的问题2017年被中央环保巡视督查组列为问题整改对象,2018年被省环保部门通报批评,列为提升改造重点。为进一步改善电镀集中区环境,提升道路能行能力,泉溪镇对武义泉湖电镀集中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 | |||||||||||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 期 | 实 际 | ||||||||||
为进一步改善电镀集中区环境,提升道路能行能力,泉溪镇对武义泉湖电镀集中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 | 提升改造工程完成雨污管网实际施工3372.42平方米,道路白改黑(沥青路面)实际施工20993平方米,人行道实际施工6429.2平方米。园区道路通行能力有较大改善,雨污水排放能力得到提高,园区形象和品位得到提升。 | |||||||||||
评价结论 | 综合评定,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5.4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 |||||||||||
主要绩效情况 | 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完成雨污管网3372.42平方米,道路白改黑(沥青路面)20993平方米,人行道6429.2平方米。 经提升改造后园区道路通行能力有较大改善,通过雨污管网的建设,雨污水排放能力得到提高,对“脏、乱、差”、乱搭乱建的整治,对沿线立面改造、围墙美化、路灯改造提升了园区形象和品位。 本项目为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项目的直接效益较少,但从长远看将会产生较大土地升值效益,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促进作用。 通过对园区企业员工和周边群众问卷调查,受益群众满意度为92.5 %,满意度高。 | |||||||||||
主要问题 | 1、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项目立项时只对总体绩效目标进行明确,项目质量、项目进度、项目成本等产出指标及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具体绩效目标设定没有细化。 2、财政资金拨付缺乏依据。根据发改批复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泉溪镇自筹安排解决,实际县财政拨付资金569.15万元,但未能找到相关的书面依据。 3、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资金支付率低。至评价截止日,项目未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不能确定整个项目工程量和实际投资;工程款支付不够及时,资金支付率低为49.73%。 4、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项目单位虽然有履行工程款结算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方面手续,但没有制定资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基建资金核算、工程款结算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 5、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项目单位未设立统一账户进行会计核算,项目资金未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从两个账户列支,自筹部分从泉溪镇工业园区账户列支且与其他项目合并核算,财政拨入部分从镇财政所总会计账户列支,未能准确核算整个项目的支出情况。 | |||||||||||
相关建议 | 1、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建议在项目立项时要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的绩效目标,对具体绩效目标如项目数量、项目质量、项目进度、项目成本、项目所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等指标要进行细化。项目实施按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提高项目整体绩效。 2、规范财政出资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批复资金来源要求出资,做到财政支出有据可依。 3、及时对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至评价截止日,项目已运行了一段时间,项目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以确定项目工程量和实际投资。为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计划提供有效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便于财政资金的年度预算执行和年度决算。 4、制定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应制定资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基建资金核算、工程款结算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5、完善会计核算工作。针对项目设立统一核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准确、及时核算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6、加强项目长效管理。对园区中不按规定乱停车进行不定期整治,确保道路交通顺畅;同时加强园区污水管理,防止外溢,影响园区环境。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称/职务 | 单位 | 签字 | |||||||||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评价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要求,为强化预算执行力度,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武义恒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武义县财政局委托,成立包括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等业务骨干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对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工作实施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提升改造工程相关资料后,制定评价方案,设置评价指标;在实施评价中通过查阅项目立项、工程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等及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资金支付、项目组织管理情况等资料,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相关人员、实地问卷调查等方法收集评价资料,对照评价指标评价打分,形成评价结论。本项目为事后评价,评价人员未直接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收集资料存在局限性。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省市对电镀企业整治提升工作要求,2012年在泉溪镇泉湖工业区设立武义县泉湖电镀集中区,将全县的电镀企业集中区内,集中区内有电镀企业16家,电解企业1家,污水处理企业2家,电镀生产流水线180条,电解生产流水线280条。由于历史原因,泉湖集中区雨污管网,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环境“脏、乱、差”、交通拥堵、乱搭乱建问题突出,成为泉溪镇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的一大短板。所存在的问题2017年被中央环保巡视督查组列为问题整改对象,2018年被省环保部门通报批评,列为提升改造重点。为进一步改善电镀集中区环境,提升道路能行能力,泉溪镇对武义泉湖电镀集中区进行提升改造建设。
2019年4月4日泉溪镇政府向县发展与改革局申报立项申请,县发展与改革局、国土局、环保局、财政局审批联办意见为同意立项。
(二)项目绩效目标。
对整个园区新建雨管网3.3千米、道路0.73千米,同时进行道路白改黑,人行道改造、沿线立面改造、围墙美化、桥梁改造及绿化、路灯等配套设施建设。改善电镀集中区的整体环境,提升道路能行能力。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1月由核工业金华工程勘察院对地质情况进行勘察,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提升改造方案设计,2019年4月进行施工图纸设计,浙江精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对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项目单位组织了提升改造方案评审、施工图纸的会审等工作。
2019年6月由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预算编制,工程预算造价为1551.88万元。
2019年6月泉溪镇政府发布了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及监理招标公告。经评标,施工中标单位为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中标价为1305.0158万元。监理中标单位为浙江腾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并分别签订施工、监理合同。项目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因工程需要征用了部分土地用于工程建设,与泉溪镇上湖村股份合作社签订征地协议,征用土地5451.65平方米。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于2019年8月12日开工建设,2020年5月8日工程完工,2020年7月20日由镇政府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完成新建雨污管网施工3372.42平方米,道路白改黑(沥青路面)20993平方米,人行道改造6429.2平方米。
(四)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本项目概算资金1580万元,根据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定价为1551.88万元,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71.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569.15万元,自筹资金202.60万元。依据项目立项要求,项目资金为项目单位自筹解决,县财政拨付569.15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工程项目共计支出771.75万元,其中:2019年实际支出240.95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530.80万元。其中:工程款704.89万元; 监理费4.00万元;征地补偿等配套支出62.86万元。
(3)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由泉溪镇财政所负责管理,资金支付由施工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镇政府批准后支付,由镇财政所支付施工单位,资金的拨付执行了完整的审批程序。但账务处理没有设立统一账户,没做到专款专用,资金支付分别从工业园区和财政总会计两账户支出。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 项目经济性分析
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771.75万元,已全部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定价为1551.88万元,转以后需支付的资金780.13万元。本项目投资与预算比98.22%,建设资金支付率49.73%,建设资金到位率49.73%。项目资金的到位率和支付率低。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工程进度:根据工程竣工报告显示,项目开工为2019年8月12日,完工日期2020年5月8日,施工合同完成日期2019年11月30日,工程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项目工程已基本完工,于2020年7月20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但尚未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2)工程质量:本工程由浙江新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浙江腾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工程监理,工程项目通过项目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项目未发生安全事故。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项目效果
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完成雨污管网建设3372.42平方米,道路白改黑(沥青路面)20993平方米,人行道建设6429.2平方米。
经对园区道路的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园区交通结构,园区交通通行能力得到较大改善,改变了交通拥挤、车辆停放无序的现象;通过新建雨污管网,实行雨污分流,减少生活污水乱排放,使污水零直排,提高了雨污水排放能力;对园区的“脏、乱、差”、乱搭乱建的整治,杜绝园内企业违章搭建现象;对园区电镀企业产生的污水,分为综合废水、含铬废水、含铜废水、含镍废水、含氰废水等几类,以架高排污管道形式分别从空中沿道路边接入园区内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处理,及时发现污水泄漏,防止排污管道从地下排入污水厂的过程中产生泄漏,杜绝园区电镀企业产生的污水对园区环境造成污染;对沿线立面改造、围墙美化、路灯改造提升园区形象和品位。
本项目为社会公益性建设项目,项目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一般。从长远看将会产生较大土地升值效益,对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促进作用。
(二)满意度
针对园区企业员工和周边群众随机发放问卷调查表20份,收回20份,满意度为92.5 %,满意度高。
(三)评价结论。
评价组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核实,并采用实地查看、调查问卷、个人访谈等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经综合评定,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5.4分,评价等级为良好。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评审、水文勘察。编制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环保、经贸、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委托核工业金华工程勘察院进行水文地持勘察。
2、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问题。经过各部门耐心工作,顺利同泉溪镇上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农户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按时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进行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编制、施工单位的招标。委托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完成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聘请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工程预算编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
4、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中污水管道铺设涉及公路主车道外的公路留用地,及时与县公路段、县路政大队进行沟通;工程完成后实际工程量与建设规划许可证所审批不一致,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沟通。
五、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项目立项时只对总体绩效目标进行明确,项目质量、项目进度、项目成本等产出指标及项目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具体绩效目标设定没有细化。
2、财政资金拨付缺乏依据。根据发改批复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泉溪镇自筹安排解决,实际县财政拨付资金569.15万元,据相关人员的说法,该项目资金部分由财政出资是经县领导同意的,但未能找到相关的书面依据。
3、未及时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项目资金支付率低。至评价截止日,项目未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不能确定整个项目工程量和实际投资。工程款存在不能及时支付情况,资金支付率为49.73%,资金支付率低。
4、工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项目单位虽然有履行工程款结算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等方面手续,但没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如资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基建资金核算、工程款结算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
5、财务核算不够规范。项目单位未设立统一账户进行会计核算,未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从两个账户列支,自筹部分从泉溪镇工业园区账户列支且与其他项目合并核算,财政拨入部分从镇财政所总会计账户列支,未能准确核算整个项目的支出情况。
六、相关建议
1、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建议在项目立项时设定总体绩效目标和具体绩效目标,细化项目数量、项目质量、项目进度、项目成本、项目所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面等具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按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提高项目整体绩效。
2、规范财政出资管理。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批复资金来源要求出资,做到财政支出有据可依。
3、及时对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至评价截止日,项目已运行了一段时间,项目单位尽快完成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以确定项目工程量和实际投资。为财政部门合理安排资金计划提供有效依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便于财政资金的年度预算执行和年度决算。
4、制定工程管理制度。项目单位在以后工作中应制定书面的资金管理、财务会计核算、基建资金核算、工程款结算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5、加强会计核算工作。针对项目设立统一核算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准确、及时核算项目资金支出情况。
6、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对园区中不按规定乱停车现象进行整治,确保道路交通顺畅;同时加强园区污水管理,防止外溢,影响园区环境。
七、附件
1、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表
2、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资金情况表
3、问卷调查日志
4、问卷调查情况汇总表
5、问卷调查表
附件1 | |||||||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项目决策(15) | 项目目标(4分) | 目标内容(2分) | 目标明确(2分) | 所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目标明确具体且科学的得2分;未细化或不科学的得1分;不明确的得0分 | 2 | 1 | 绩效目标未细化 |
合理程度(2分) | 投资合理(2分) | 项目对绩效目标实现的方式和时间有合理可行的计划,能体现政府投资的经济性和合理性的得2分;不能完全体现得1分;不能体现得0分 | 2 | 2 | |||
决策过程(7分) | 决策依据(2分) | 项目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和有关规划的得2分;不完全符合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 2 | 2 | |||
决策程序(5分) | 项目论证(2分) | 项目进行了方案的比选和论证得2分;由于设计深度不足导致工程出现重大变更的,酌情扣分 | 2 | 2 | |||
程序完备(3分) | 项目立项、项建书、可研、环评、项目批复等手续完备得3分;比较完备得2分;不完备得0-1分 | 3 | 3 | ||||
预算安排(4分) | 安排过程(2分) | 程序到位(2分) | 预算安排程序符合《浙江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得2分,存在不符的情况酌情扣分 | 2 | 0 | 预算安排缺乏书面依据 | |
安排结果(2分) | 安排合理(1分) | 项目预算安排方案科学合理,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的得1分;未完全匹配的得0.5分;严重不合理的得0分 | 1 | 0 | 预算安排缺乏书面依据 | ||
资金筹集(1分) | 项目资金及时筹措到位的得1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的得0.5分;未及时到位影响项目进度的得0分 | 1 | 0.5 | 资金到位率低 |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项目管理(25分) | 工程管理(15分) | 组织机构(3分) | 机构设置(1分) | 项目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得1分;不够健全的得0.5分;机构设置不健全的得0分 | 1 | 1 | |
土地征收(1分) | 办理用地手续齐全,土地和房屋征收按规定程序完成,各项补偿合理得1分;程序存在部分问题得0.5分;程序存在较多问题得、严重违反程序得0分 | 1 | 1 | ||||
管理制度(1分) | 工程招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有完善可行的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得1分;执行中存在较多问题得0.5分;制度不全得0分 | 1 | 0.5 | 管理制度不完善 | |||
项目实施(12分) | 招标投标(3分) | 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依法招标的得3分;程序存在部分问题得2分;程序存在较多问题得1分;严重违反程序得0分 | 3 | 3 | |||
合同管理(3分) | 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合同齐全,合同签订规范、执行有效得3分;程序或内容存在小问题得2分;程序或内容存在较多问题得0-1分 | 3 | 3 | ||||
安全施工(1分) | 无安全生产事故的得1分;发生小型安全事故得0.5分;发生人身伤亡重大事故的得0分 | 1 | 1 | ||||
工程监理(1分) | 工程监理措施到位的得1分;监理存在一定问题得0.5分;监理不负责任或不在岗得0分 | 1 | 1 | ||||
施工进度(1分) | 各标段全部按合同规定如期完成的得1分;存在延期施工现象的酌情扣分 | 1 | 0.5 | 存在延期施工现象 | |||
竣工验收(3分) | 项目按规范如期进行竣工验收的得3分;存在延期或手续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3 | 2 |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财务管理(10分) | 财务制度(3分) | 制度制定(1分) | 项目单位制定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基建资金核算制度、工程款结算审批制度等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得1分;基本健全,个别制度未制定得0.5分;制度很不健全得0分 | 1 | 0 | 制度不健全 | |
制度执行(2分) | 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得2分;个别情况未能执行得1分;较多情况未能执行得0分 | 2 | 2 | ||||
资金使用(7分) | 投资控制(2分) | 项目实际投资额为项目概算或预算的85%—100%之间的得4分;投资额每超过概算5个百分点的扣0.5分;投资额低于概算85%的,从概算85%起,每低10个百分点的扣0.5分 | 2 | 2 | |||
支出合法性(1分) | 项目的实际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得1分;存在违规使用情况情节较轻得0.5分;存在严重违规使用情况的得0分 | 1 | 1 | ||||
支付及时性(1分) | 建设单位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得1分;出现过但情况不严重的得0.5分;经常出现不及时拨付资金的得0分 | 1 | 0.5 | 资金支付不够及时 | |||
竣工财务决算(3分) | 项目单位及时规范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得3分;未及时办理或质量较差的酌情扣分 | 3 | 0 | 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项目绩效(60分) | 项目产出(15分) | 产出数量(5分) | 项目完成预定工程量,产出数量达到绩效目标得5分;数量存在一定不足的得3-4分;存在较多不足得1-2分;数量差异较大的得0分 | 5 | 5 | ||
产出质量(10分) | 项目质量达到绩效目标的得10分。质量存在问题或经常需要后期维修的酌情扣分 | 10 | 10 | ||||
项目效益(45分) | 功能性指标(18分) | 道路通行能力(6分) | 对园区道路、桥梁提升改造达到设计预期的通行能力或通行能力有较大改善的得6分;存在不足酌情扣分。通过现场走访评分 | 6 | 5 | 有出现不通畅情况 | |
雨污水排放能力(6分) | 整个园区雨污水排放能力有较大改善得6分;存在不足酌情扣分。通过现场走访评分。 | 6 | 6 | ||||
景观绿化效果(6分) | 沿线立面改造、围墙美化、路灯改造等质量和效果较好得6分;存在不足酌情扣分。通过现场走访评分 | 6 | 5 | 绿化存在不足。 | |||
经济效益(4分) | 园区道路通行能力能力提高、沿线立面改造、围墙美化、路灯改造能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得4分;存在不足酌情扣分。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等评分。 | 4 | 3 | 短期内产生的经济效益不明显 | |||
社会效益(5分) | 园区的提升改造对提升园区形象和品位有较大作用,实现较好社会效益的得5分;有一定作用的得2.5分;无作用的得0分。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等评分 | 5 | 5 |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绩效评价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 | 评价得分 | 扣分原因 |
环境效益(5分) | 园区的提升改造后实现环境效益较好的得5分;实现环境效益一般的得2.5分;实现环境效益较差的或由负面影响的得0分。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等评分 | 5 | 5 | ||||
可持续效益(5分) | 对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提升周边土地等资源价值有明显作用的得5分;有一定作用的得2.5分;无作用的得0分。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等评分 | 5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问卷调查问题9=(回答①人数*8分+回答②人数*4分+回答③人数*0 | 8 | 7.4 | 根据调查问卷得出 | |||
得分情况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项目决策指标得分+项目管理指标得分+项目绩效指标得分 | 100 | 85.4 | |||
评价等级标准 | 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90分为良好,60分-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 等级判定 | 良好 |
附件2 | ||||||||||||||
武义县泉溪镇电镀集中区提升改造工程资金情况表 | ||||||||||||||
编制单位(盖章):武义恒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年度 | 工程投资额 | 工程预算 | 资金到位 | 建设资金支出 | 建设资金使用效率 | ||||||||
小计 | 县级财政 | 乡镇财政 | 其他资金 | 小计 | 工程款 | 监理费 | 其他及配套支出 | 投资与预算比 | 建设资金支付率 | 建设资金到位率 | ||||
1 | 2 | 3=4+5+6 | 4 | 5 | 6 | 7=8+9+10 | 8 | 9 | 10 | 11=2/1 | 12=7/2 | 13=7/2 | ||
1 | 2019年 | 1580.00 | 1551.88 | 202.60 | 202.60 | 240.95 | 194.89 | 4.00 | 42.06 | |||||
2 | 2020年 | 569.15 | 569.15 | 530.80 | 510.00 | 20.80 | ||||||||
合计 | 1580.00 | 1551.88 | 771.75 | 569.15 | 202.60 | 0.00 | 771.75 | 704.89 | 4.00 | 62.86 | 98.22% | 49.73% | 4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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