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立管、扩散器安装船舶租赁 招标公告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立管、扩散器安装船舶租赁 招标公告


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立管、扩散器安装船舶租赁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JS-HY-FW-2020-010

********4">1、招标条件

本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立管、扩散器安装船舶租赁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款。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1项目概况: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海工程一期(海域段)(EPC)租用立管及清管试压工序、扩散器安装船组,用于立管运输、安装及配合清管试压和227m扩散器运输、安装工作。船组配置为:1艘安装船为浮吊船或其他可满足立管安装及227m扩散器运输、安装工作要求的船舶,1艘拖轮、1艘抛锚艇、1艘运输船为平板驳船。扩散器分为5段,其中前4段每段长度45m,第5段长度47m。立管上弯段约27m,下弯段约35m,水平段约50m。

租赁期间安装船舶所需人员、设备、燃油、淡水等相关人员、设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补给。

扩散器安装位置:管道末端KP13.065-KP13.292,立管安装位置:KP0-KP0.125。

2.2 招标范围:

用于扩散器码头接收、运输(暂定运距15海里)、安装及立管运输、安装及清管试压的船舶组合,包含:

350吨浮吊船1艘2000匹拖轮1艘1000匹抛锚艇1艘1000吨平板驳船1艘

2.3 船舶要求:

350吨浮吊船需配备1个主吊、1个副吊及左、右各1个辅吊,平板驳船长度不小于50米,宽度不小于20米。租用的船舶、设备需满足24小时作业,并配备潜水机组(包含潜水减压舱、潜水医生及足够设备)。相应人员、设备可实现3班制连续工作需求,立管安装20天,清管试压12天,扩散器安装为37天。如因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安装滞后,工期延误,不进行工期顺延和租赁费用增加,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的安装滞后,工期延误,工期可顺延,但不计费(承诺书形式,盖公章);租用的船舶需为中国籍,具有CCS(中国船级社)海上船检证书,或ZC(中国人民共和国各地方船舶检验局)海上船检证书;扩散器及立管安装船为浮吊船或其他可满足立管运输、安装及227m扩散器运输、安装工作要求的船舶,并且满足配合清管试压工序需求。

2.4施工地点:福建省连江县。

2.5租赁期限:计划立管安装2021年2月15日-2021年3月6日,配合清管试压2021年3月7日-2021年3月18日,扩散器安装2021年3月19日-2021年4月26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开工时间和实际使用天数为准。

2.6服务方式配合招标人进行立管运输、安装,配合清管试压,扩散器运输、安装作业。

2.7服务期限:工期(暂定)69天,具体情况需服从招标人的安排。

2.8船舶动员:无。

2.9船舶退场:招标人提前1天向投标人下达船舶退场通知书。

2.10船舶复原:船舶退场当天开始不计费,不对船舶复原进行计费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符合:1、注册资金≥1000万元;2、投标人为拟用于投标船舶的船舶经营人,以船舶所有权证书为准,明确说明2021年2月1日-2021年4月30日期间,船舶使用权归投标人所有。

3.3 其它要求:(1)自有类似浮吊船船舶数量至少1艘及以上,且主作业浮吊船必须为自有船舶。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准入资格。如投标人是能源一号网准入供应商,应处于正常状态。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 1月0 3日8:00:00至 2021年01 月 08 日23:59:59********8">(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再登陆平台,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等文件,需要办理U-key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后方可电汇,否则不予接收),标书费收款账户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账号:********132*****0019(人民币一般户);开户行所在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大额交易行号(联行号):********0140;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wzgsbsfs@126.com和zhaobiaochu@cnpc.com.cn,并联系****-*******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登陆临时供应商MDM注册信息系统(http://106.37.204.26:8081/gyszc/tb/infoSearch)完成注册,已注册过的不需重复注册(可通过“搜索”功能查看是否已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08时30分。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4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交),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 01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大港油田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建白路116号

联 系 人: 贾雪梅

电 话: 176*****523

电子邮件: ********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联 系 人:李丽华

电 话:****-*******

邮 箱:zhaobiaochu@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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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船舶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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