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棉塑厂部分厂房招租招标公告

泉州市棉塑厂部分厂房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泉州市棉塑厂部分厂房公开招租项目



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对泉州市棉塑厂部分厂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意向竞租人指的是有意向参与该竞价项目的各交易主体。)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QZXZL*******-1。

2、标的名称:泉州市棉塑厂部分厂房。

3、标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乌州路口。

4、标的面积:12587㎡,其中:。标的1:临泉秀街的“五洲大厦”一层面积为803㎡,二层面积为710㎡;标的2:临泉秀街“五洲大厦”旁边店面250㎡;标的3:临乌州路店面370㎡;标的4:厂区内的生产大楼,共七层,建筑面积6084㎡(其中不包含一层525㎡、二层525㎡);标的5:厂区内的附属建筑及原职工宿舍,建筑面积4370㎡。本次竞租范围为以上标的物。

5、装修情况:标的以现状为准。

6、挂牌价:*******元/年。

7、租赁期:5年。

8、装修期:无装修期和免租期。

9、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10、租金递增方式:每满3整年,月租金相应递增5%(定比)。

11、租赁用途:商业服务使用(如商业服务、办公、住宿、其他等),相关用途手续承租方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严禁经营化工易燃易爆等行业或做仓储、加工场所。

12、履约保证金(押金):以竞租成交价为基数,按3个月租金标准计算。

13、交易保证金:*******元。

(1)交易保证金缴交方式可选择银行柜台、网银转账、手机银行等。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竞租人指的是意向竞租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提交竞价材料(特别提示: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经本中心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竞租人即取得本项目标的的竞价资格,成为竞租人。 }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2)竞租人授权他人办理竞租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3)若竞租成功,竞租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之日起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押金):若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缴纳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第一期租金不足部分承租方应当另行缴纳。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租人,本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4)若意向竞租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因未完成报名或未成功报名而未能成为竞租人,本中心将在收到意向竞租人《交易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14、本中心指定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通过邮件索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索取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zl@qzcq0595.com,邮件内容请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

15、公告时间:2020-12-31 至 2021-01-14。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21-01-14 17:00:00

意向竞租人应至本中心网站(http://www.qzcq0595.com)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https://www.unibid.cn)进行免费用户注册,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已申请的权益云账号在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内查找竞租项目并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注意:原承租人报名并行使优先承租权时,须按照竞价系统的提示勾选具有优先承租权的选项及具体的行权项目。

17、看样时间:2020-12-31至2021-01-14(仅上班时间)。

看样联系人:庄先生 ;联系电话:135*****485

18、动态一次竞价:

(1)动态一次竞价分为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和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报价时间从2020-12-31开始至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之前,在报价时间内,除了原承租人之外的竞租人都可以对本项目标的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的,即为有效报价,且不可撤销或更改,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者。原承租人在此阶段不用进行报价(系统已锁定无法操作)。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非原承租人在本阶段无法操作),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开始时间:2021-01-15 10:00:00,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阶段的行权时间为10分钟;

(2)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3)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中心网站进行公告。

19、网上报名:意向竞租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中心指定账户(不计利息,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时提交竞价材料。意向竞租人通过本中心的竞价资格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0、特别提示:

(1)本公开招租项目《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

(2)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0年12月31日;

(3)《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本次挂牌标的为原承租人承租,计租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计算;若本次挂牌标的为非原承租人承租,则须在2021年1月1日起60日内陆续移交完毕,采用即移即交的方式,以原承租人搬出的时间作为移交时间(即每搬出一户就移交一户),移交后开始收取租金,每平方米租金按标的成交价的平均单价收取,待房屋全部交接后,按标的成交价收取租金。《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特殊约定的,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4)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本次公开竞价采用动态一次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中心网站竞价看板或权益云交易平台网站竞价大厅查找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在原承租人报名成为竞租人后,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并按以下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①有其他竞租人且其他竞租人作出有效报价,在行权时间内若原承租人选择行使优先承租权,则由原承租人以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取得承租权;若原承租人选择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或未在行权时间内作出选择的,则由非原承租人竞价阶段的最高报价者按其报价取得承租权。②若无其他竞租人或其他竞租人均未作出有效报价,则原承租人必须行使优先承租权,行权价格即为标的的挂牌价,是否通过竞价系统操作不影响原承租人以挂牌价取得该标的承租权。

(6)竞租人全部承担因未全面了解或误解现场实际状况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当竞租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时,即视为该竞租人对租赁标的的现状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

(7)原展期的3家承租方面积合计为5883㎡,该3家承租方的租金已包含物业管理费,无需支付新承租方的物业管理费及卫生费等。即新承租方不向展期的承租方收取费用;

(8)原展期的3家承租方,租赁范围内的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租赁范围外的公共区域(包括停车场),必须遵守园区的规定并服从园区的统一管理;

(9)承租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由承租方负责及时修复,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0)部分房屋的卫生间及外墙有渗透漏水现象,承租方应负责修缮并承担全部费用;

(11)变压器用电量500千瓦,如承租方在租赁物场地内需要继续使用超过水、电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与相关第三人协商解决;

(12)承租方应自行前往现场咨询了解和勘查,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装修情况、经营情况、建筑情况等。承租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如有争议承租方自行和相关第三人协商解决。

21、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

(2)失信被执行人(法人等)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竞价。

(3)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

(4)三年内未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承诺)。

(5)具有运营文化产业基地经验(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化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22、对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租方应于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办理成交手续;

(3)成交手续办理方式:
①现场办理: 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四楼450室)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
②电子签章:承租方缴纳上述款项后登陆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点击“我的--成交项目”,选择 “交易凭证电子签章”后按页面提示进行《竞价结果通知单》的签署(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中心网站首页的竞价图文指导),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章后系统自动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竞价结果通知单》和《合同签订通知书》可以在微信“权益云交易平台” 公众号中的“我的--成交项目”内查看或下载; (在使用前,承租方应当仔细阅读且完全理解电子签章系统相关的操作流程指导、隐私声明、数字证书申请及使用文件等内容,并严格按照系统指示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

(4)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时,承租方与委托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但该签订手续是否完成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成立并生效;

(5)本中心在承租方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公开招租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押金)及第一期租金等相关款项全额无息汇入委托方账户;

(6)对租赁标的物有使用权;

(7)对租赁物进行装饰装修或者安装有关设施、设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租赁物的安全结构、主体结构作拆卸、移动,毁坏或损坏;

(8)自行报批,自费设计改造对外营业所需要的消防、排水、排烟、排污等设施设备;

(9)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觉遵纪守法,做好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10)标的装修、经营所需的第一、第二次消防审查及开业消防验收等涉及消防事宜的一切相关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11)承租方需自行负责办理标的内所有楼房的房屋安全鉴定,鉴定机构由政府部门指定,如鉴定结果需进行加固,加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加固后需经鉴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固期间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

(12)承租方在合同签订第一年内,需投入足额的资金用于房屋资产的安全设施、设备等安全生产所需的改造和房屋消防改扩建及升级,改造及改扩建升级期间承租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

(13)其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23、意向竞租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经意向竞租人签章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诺书》(详见附件1);

(5)具有运营文化产业基地经验(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文化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6)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
有关单位或个人电签同意《公开竞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承诺,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按规定在网上办理报名竞价手续、提交以上竞价材料,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租人。

24、意向竞租人提交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租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须知》、《网络竞价承诺函》及根据《公开竞价文件》所发出的修改、补充、答疑、澄清等公告信息)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若有必要,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行权开始时间前一个小时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25、若竞租标的不成交,则本公告自动延长,每次延长期限为3个工作日。

26、交易服务费:按照本中心的房产租赁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最高为一个月租金。

27、报名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本中心网站:www.qzcq0595.com 邮箱:hzl@qzcq0595.com

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2020-12-31


标签: 招租 厂房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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