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热水器招标公告

太阳能热水器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 J3ZC2012Z126号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受黄山区农村能源办公室的委托, 对一批户用太阳能热水器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具有经销商或代理商资格(提供制造商授权原件);
3、具有《农村能源产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省级检测报告原件;
5、如非法人代表参加,须提供法定授权委托书并详细注明授权范围及被授权人权限范围。
二、付款方式:货到免费安装完毕并经黄山区能源办验收合格一周内支付总价款的70%,黄山市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至90%的货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正常使用一年后付清(无息)。
三、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须提供中标价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
四、确定中标人方式:在技术专家组确认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在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订立合同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订立采购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权,并由开标时确定的供应商中标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如中标人全面适当履行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中标人违约,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予以没收。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按合同签订后7日内供货,设备免费运达用户所在地:黄山区芙蓉小区种子公司院内仓库。
七、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于安装完毕调试合格之日起运行三年内为质保期;
2、在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质量故障,由供货方负责检修或更换,费用由供货方自行负担。若因项目户或不可抗原因造成故障,供货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项目户承担,修复后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且应符合国家《新三包规定》(配件质量返修除外)。具体售后服务条件按产品质量“三包”手册规定执行;
3、附属零配件约定:显示仪及上水阀等附属设备质保期一年。
八、编制报价函要求:
1、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3 年1月5日15:00时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3、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交法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须密封装订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及“请勿在2013年1月5日15:00时之前启封”字样。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盖章后递交本中心。
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担当这些费用。
十、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黄山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三 楼)。
交易中心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 ****-******* 邮编:245700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电话: 139*****707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货物报价表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名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户用太阳能热水器1、水箱容积为140L 外壳材质:彩钢板,象牙白水箱,内胆材质:进口SUS304-2B食品级不锈钢,支架材质:镀锌板喷塑;2、真空管:Ф58mm×1.8m×18支;3、产品含自动上水装置、水温水位显示仪、电磁阀等附属装置;4、在水箱位置喷项目永久性标志“HSQ—TGHL2011”;5、产品技术指标符合GB 26969-2011 标准。台71总 计金额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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