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锅炉房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保税通告:080号
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业主单位——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4×29MW锅炉房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业主单位: 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天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4×29MW锅炉房桩基工程
四、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内
五、招标范围: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热源厂——4×29MW锅炉房建筑面积25854㎡,结构形式为钢结构,采用预制管桩,本次招标范围为桩基工程施工。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06年4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06年5月14日,工期为 30天。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包括贰级),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证明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八、报名时间:2006年3月27日——2006年3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九、报名地点:天津空港物流加工区企业服务中心D039房间
十、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原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并按下述要求报送资格预审文件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资格预审文件:
(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3) 近两年完成同类工程的情况,并提供近两年完成两个以上(包括两个)已完成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4) 日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 过去两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
(6) 下一年财务预测报告
(7) 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及拟投入的人员情况
(8) 项目经理简历及证书复印件
(9) 各种奖励或处罚
(10) 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11) 资格预审文件必须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我公司只接收胶粘装订的资审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资审文件,资审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不按照装订要求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人:郑刚 电话:********
十二、未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
单位:天津市开发区保税区监察室
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2区9楼
负责人:靳辉 、李守明
电话:********、********
单位:保税区招标办
地址:保税区通达广场1号
负责人:庞鸣凯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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