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博园室外功能展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
农博园室外功能展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LZX[2007]-015(D)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的农博园室外功能展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中信农博园室外功能展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工程
停车场硬化地面15,000㎡
资金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
2.3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07 年 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5月30日,工期 197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从吉林省长春市西中华路199号409室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07 年 9 月 29 日至 2007 年 10月 3日,每天上午 9 时 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投标备案通知单》方可参加投标。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 2 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5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 10 月25 日 9 时 0 分,提交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三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三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公司
办公地址: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4775号
邮政编码:__130117 联系电话: ****-********、********
传 真:_****-********__ 联 系 人: 姜春东、温龙淼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西中华路199号409室
邮政编码: 130061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联 系 人: 何川
日期: 2007 年9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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