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弱电系统项目

(施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弱电系统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弱电系统项目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401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20]12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弱电系统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资【2019】76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为 1999.7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999.7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5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弱电系统项目,建设规模为2500平方米,项目地址位于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总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审判辅助事务中心、多元解纷与速裁中心、信访申诉接待区、律师综合服务区等。,总投资额1999.7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诉讼服务中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招标范围:诉讼服务大厅整体系统建设由诉讼引导服务、窗口诉讼服务、诉讼调解服务、信访接待服务、自助诉讼服务以及后台支撑环境等部分组成,围绕人民群众的诉讼诉求,建立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的诉讼服务模式。新建执行指挥中心,面积105平米左右,指挥中心LED大屏建设,会议发言系统建设,会议系统集中控制系统建设,指挥中心音响系统建设,综合布线,指挥中心操作台建设部分。。总投资额275.021万元。二标段:标段名称:诉讼服务中心网络安防工程,招标范围:此项目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弱电系统网络安防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楼内,内容包含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一楼弱电间及三层会议控制室,网络系统,各业务系统迁移及改造等。。总投资额153.629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2月01日 至 2021年04月1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证书且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3)需书面承诺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的实施意见 》(津建筑2012)1091号的要求配置人员。;4、其他资质要求:(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3)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保证金收据的扫描件。;(4)须提供投标单位应提供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资质: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需书面承诺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通知》(建筑2012)141号、《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配置规定的实施意见 》(津建筑2012)1091号的要求配置人员。;4、其他资质要求:(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若法定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被授权人身份证。;(3)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扫描件或保证金收据的扫描件。;(4)须提供投标单位应提供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至 2021年01月07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01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雪春(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十里长街99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李铸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政融(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金惠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218号慧谷大厦1010
邮政编码:300190联系人:苗洁电话:***-********
传  真:***-********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受理负责人:李铸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十里长街99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受理负责人:董景志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心弱电 诉讼服务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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