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冷暖变频空调与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卫生院冷暖变频空调与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汝阳县乡镇卫生院冷暖变频空调采购与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汝阳县卫生局委托,就其汝阳县乡镇卫生院冷暖变频空调采购与安装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汝阳县乡镇卫生院冷暖变频空调采购与安装二次
2、招标编号:洛汝采购(2012)079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招标货物:空调一批;大1.5P壁挂式(两相)变频空调260台,大3P(两相)变频柜机50台,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交 货 期:2013年1月31日前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6、交货地点:汝阳县境内工程所在地
7、标段划分:共分为2个标段;
标段划分 | 序号 | 单位 | 大1.5P挂机(台) | 大3P柜机(台) |
第一标段 | 1 | 城关 | 25 | 6 |
2 | 柏树 | 22 | 5 | |
3 | 靳村 | 20 | 4 | |
4 | 付店 | 25 | 3 | |
5 | 刘店 | 25 | 5 | |
6 | 小店 | 20 | 3 | |
合计 | 137 | 26 | ||
第二标段 | 1 | 王坪 | 25 | 2 |
2 | 三屯 | 28 | 4 | |
3 | 陶营 | 25 | 5 | |
4 | 内埠 | 20 | 8 | |
5 | 大安 | 25 | 5 | |
合计 | 123 | 24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设备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符合本采购项目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设备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按照《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洛检发【2010】2号)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情况进行查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依照法律规定和管理职权作出相应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 2012年12月28日起至 2013年1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13楼1305室。
3、其他有关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经销商还需提交一套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一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1月17日下午1:00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与纱厂南路交叉口凯瑞君临商务20楼会议室。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卫生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511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叶女士 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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