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集镇彭湾、周岗、尹湾等三村2012年度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胡集镇彭湾、周岗、尹湾等三村2012年度土地整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钟祥市胡集镇彭湾、周岗、尹湾等三村2012年度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鄂土资批[2012]1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钟祥市国土资源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泵站设备及U型渠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钟祥市胡集镇彭湾、周岗、尹湾等三村2012年度土地整理项目。
2、工程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钟祥市胡集镇彭湾、周岗、尹湾。建设规模为1000公顷,项目总投资为3637.14万元,项目工程施工费2985.29万元,共分八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施工六个标段,U型渠一个标段,设备一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价)。
3、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它工程。配套设备标招标内容为各泵站配套设备;U型渠标为U80、U50 U型渠预制及运输。
4、资金来源:省级投资。
5、工期要求:275日历天(含冬雨、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2/T682-2011)合格要求以及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2011年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上公示合格的的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被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列入处罚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1.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1.3投标人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法的有效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1.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5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1.6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所载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专业应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或公路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均需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2012年8月-10月)任何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2011年度)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1.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10、2011二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二年无亏损;
1.8投标人近三年来(2009年11月至今)类似土地整理项目业绩至少1个。
1.9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1.10本次投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1.11投标申请人只能参加钟祥市九里等三个镇南水北调汉江沿线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及钟祥市胡集镇尹湾、彭湾、周岗等三村2012年度土地整理项目的其中一个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单位在上述项目中重复投标,其投标活动无效。
项目法人在中标单位进场时,查验中标单位的人员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要求一致,并对中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实行“压证上岗”制度。同时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任职。
2、U型渠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组织机构代码证;
2.4、税务登记证;
2.5、银行开户许可证;
2.6、质量检测报告;
2.7、具有履行合约所必须的能力证明材料;
2.8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及法人代表);
3、泵站设备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3、税务登记证;
3.4、开户许可证及产品认证证书;
3.5、代理产品制造厂资格证(如所设产品为代理产品);
3.6、设备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壹仟万元及以上,代理商、经销商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及以上;
3.7、投标人近三年来(2010年1月至今)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个;(包括用户名称、货物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
3.8、制造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9、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对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3.10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原件,必须能反映到投标人及法人代表);
四、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与退还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标段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材料标段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设备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2013年1月21日17时00分前交到荆门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人:荆门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荆门海慧支行
账号:***************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实时电汇的方式,汇至荆门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专用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交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将在本次招标工作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从原渠道退回各投标人基本账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及资格后审资料原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22日上午9:30,同时接受报名登记,地点为荆门市综合招标投标中心(荆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时组织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委托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招标文件制作费交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3、本次招标采用在通过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摇号产生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随招标文件发放的各标段的招标价即为该标段的中标价。设备标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编制商务标、技术标,由评标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钟祥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钟祥市承天西路5号  
联 系 人:王世俊
电 话:133*****66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40号
联 系 人:尹鄂 
电 话:139*****552
2012年12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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