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洛浦、柯平、吐鲁番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新疆洛浦、柯平、吐鲁番并网光伏电站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光伏电站工程监理,包括新疆洛浦、柯坪、吐鲁番(七泉湖)一期、吐鲁番(七泉湖)、洛浦二期并网光伏电站等五个工程监理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2项目概况
1.2.1中电投新疆吐鲁番(七泉湖)一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 本工程场址位于吐鲁番市北约15公里处,七泉湖镇南侧,东侧2.5公里为S202省道,交通便利。场址区为戈壁滩,地形平缓、开阔,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占地面积约0.72平方公里。
1.2.2中电投新疆吐鲁番二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本工程场址位于吐鲁番一期20MWp光伏项目西侧,吐鲁番市北约15公里处,七泉湖镇南侧,东侧2.5公里为S202省道,交通便利。场址区为戈壁滩,地形平缓、开阔,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占地面积约0.72平方公里。
1.2.3中电投新疆洛浦一期并网光伏电站20MWp 工程:本工程场地位于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315国道以南,拜什托格拉克干渠以南,距离洛浦县约11千米,距离和田市约35千米。工程场址区为荒漠戈壁滩,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土地较为平整开阔。场址区地理坐标为N37°01′30″- N37°01′59″、E80°13′07″-E80°13′56″,海拔高程约1380m-1395m.场址区北侧紧邻G315国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1.2.4中电投新疆柯坪一期并网光伏电站 20MWp 工程:本工程场地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东南启浪乡,距县城约65千米,距阿克苏市约70千米。工程场址区为荒漠戈壁滩,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土地较为平整开阔。场址区地理坐标为N40°35′20″- N40°35′52″、E79°38′01″-E79°39′14″,海拔高程约1064m-1098m.场址区北侧紧邻G314国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1.2.5中电投新疆洛浦二期并网光伏电站20MWp 工程:本工程场地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315国道以南,一期项目场址西侧,拜什托格拉克干渠以南,距离洛浦县约11千米,距离和田市约35千米。工程场址区为荒漠戈壁滩,土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荒地,土地较为平整开阔。场址区地理坐标为N37°01′30″- N37°01′56″、E80°13′07″-E37°13′31″,海拔高程约1380m-1395m.场址区北侧紧邻G315国道,交通便利,运输方便。
1.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3.1标段划分
此次光伏电站勘察设计招标,共分为五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中电投新疆吐鲁番(七泉湖)一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编号:CPIXJ-TLFGF-1Q-C-(2012)第2号);
二标段:中电投新疆吐鲁番(七泉湖)二期20MWp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编号:CPIXJ-TLFGF-2Q-C-(2012)第2号);
三标段:中电投新疆洛浦一期并网光伏电站20MWp 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编号:CPIXJ-HTGF-C-(2012)第80号);
四标段:中电投新疆柯坪一期并网光伏电站 20MWp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编号:CPIXJ-HTGF-C-(2012)第81号);
五标段:中电投新疆洛浦二期并网光伏电站20MWp工程建设监理(招标编号:CPIXJ-HTGF-C-(2012)第82号)。
1.3.2招标范围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设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的全过程建设监理。包括光伏电站四通一平施工准备、设计、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直至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工作。该项目按照功能区划分为生产区和管理区;按照工程类别分为建筑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两部分。其中建筑工程主要项目为:①发电设备基础及支架工程(包括光伏阵列基础开挖浇筑,直埋电缆沟开挖、混凝土电缆沟、回填、支架制安);
②变配电工程(包括主变压器基础工程、箱变基础工程、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配电设备构筑物);
③房屋建筑工程(包括综合综合配电室、逆变器室、水泵房、室外工程、门房及事故油池等其它工程);
④交通工程(包括进站道路、站内纵向道路和环道);E、施工辅助工程(施工电源和水源/井);
⑤其它(包括环保、水保、消防、劳动安全及工业卫生、绿化、围墙和场地局部硬化)。
(2)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主要项目为:
①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光伏阵列、汇流箱、逆变器、配电、集电线路);
②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35kV箱变、高低压配电装置、所用电系统、电力电缆);
③综自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监控、保护测控系统、直流系统、调度通信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五防系统);
④110V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⑤其它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采暖通风和空调系统、照明系统、消防及给排水、全站接地、劳动安全及环境工业卫生设备安装工程等)。
1.3.3投标人的工作和责任范围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为准。
1.3.4设计服务地点:工程项目所在地。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电力工程监理资质的公司或经济实体。
1.4.2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4.3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五年内无连续三年亏损。
1.4.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来已监理投运的3个同类型光伏电站工程(含1个110kV升压站)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1.4.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1.4.6项目负责人资格:电力或新能源专业,高级职称,且须具有组织完成过至少一个20MWp装机及以上规模光伏并网电站工程建设项目经理的经历。
1.5招标文件发售
1.5.1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12月30日至 2013年 1月5 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13:30 时,下午15:30 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五楼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5.2 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分别1000元,售后不退。
1.5.3 若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1.6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
1.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1.6.2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 1月 25日10:00时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黄河水电物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五楼
邮 编: 830063
联 系 人: 舒海英、沙梅花
办公电话:****-******* 189*****768 133*****202
传 真:****-*******
邮 箱:hhsdzbdl@sina.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南湖南路支行
账 号:6500 1619 7000 5250 3541

2012 年 12 月 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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