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招标公告
无为县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招标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的询价函(重新发布)WWZBCG-*******
本局以公开询价的方式招标白茆镇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和石涧镇2013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投标人就以下初步设计编制内容及相关要求,在<1月 6 日********15时30分之前向本局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本局询价文件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
4、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规划设计资质。
5、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一式两份密封后递交本局(一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正本标记;一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和副本标记。正本和副本内容必须一致)。
6、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水利工程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次招标的有关具体要求
根据安徽省农发局农发项[2012]87号文件精神,我县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实施白茆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总投资2063.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923.8万元;石涧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总投资66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16万元。
编制依据
1、省农发局农发项 [2010]99号文件;
2、省农发局农发项 [2012]87号文件;
3、白茆镇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石涧镇2013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其他有关规章、制度、文件、资料。
中标人的职责
1、初步设计编制前及初步设计编制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深入项目区,对每一条沟渠,每一条道路,每一座工程等现状情况进行认真的勘察,并要上门走访农户,征求农民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合理化建议,确保初步设计既符合农发项目规定,又满足项目区需要,单项工程施工图与实地需求一致。
2、负责按照省农发局农发项字[2010]99号文件等文件要求编制完整齐全的白茆镇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书纸质文档一式十份(图纸要求附施工图)和电子文档一份(刻录光盘);石涧镇2013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书纸质文档一式十份(图纸要求附施工图)和电子文档五份(刻录光盘);确保两项目初步设计书通过国家办、省、市农发局审批。
3、负责项目实施期间,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部分工程的变更图纸设计。
4、项目建设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提供良好的跟踪服务,包括沟渠及建筑物放样指导、现场技术指导等。招标人在需要中标人提供现场指导服务时,提前一天与中标人联系,中标人必须于次日赶到工程现场提供指导服务。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时提供指导服务,每耽误一次,招标人从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中标人设计费中继续扣除。
5、中标人必须于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该初步设计书编制工作后上报上级农发部门,由上级农发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完善后重新上报上级农发部门,直至该初步设计书通过国家办、省、市农发局审批。
6、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以及新的工作安排,中标人必须无偿按要求修改、完善初步设计。
7、根据农发项目有关规定,结合我县近年实际情况,设计费由县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最高限价为该项目财政资金的1%,超过最高限价的为废标。
(三)报价函应包含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的一切费用。
(四)报价函应完全性响应招标人的一切要求。
(五)投标报价。按占本项目财政资金的百分比报价(如0.9%)。
(六)投标保证金:每包人民币2000元,开标时交到县招标局,开标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白茆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人民币15000元;石涧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人民币5000元。履约保证金交到县财政局农发专户,方可签定合同。项目竣工验收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评标办法:本次询价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前提下,按包段分别评标,以投标人报价最低者推荐中标;如果投标人报价相同,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报价最低的推荐中标。
(八)付款条件及方式:无为县2013年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上级农发主管部门审批并下达批复文件后由招标人支付中标人50%设计费,余款等项目通过国家办、省、市农发局验收后一次付清。
(九) 采购清单
包段 | 项目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设计费率 | 备注 |
第一包 | 石涧镇2013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616 | ||
第二包 | 白茆镇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 | 1923.8 |
无为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2年12月31日
地址:无城中央花园的西侧
联系电话****-*******传真:****-*******
<2012年12月15日>
投标人报价函
致无为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局发给本公司编号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该询价函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询价函要求做如下报价,本报价为___________响应(响应情况:完全性、非完全性)。
一、本公司承诺:
1、我方的报价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我方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我方一旦荣幸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局货物询价函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报价表
包段 | 项目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设计费率 | 备注 |
第一包 | 石涧镇2013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 | 616 | ||
第二包 | 白茆镇201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 | 1923.8 |
公司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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