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行政区域 | 内蒙古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03日15: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818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1月26日10:00 | ||
开标地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 ||
预算金额 | ¥642.1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祁警官 伊警官:185*****339 186*****7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81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137*****510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818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BJZZZB-2020-042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执勤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 采购物品(服务)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单位 |
---|---|---|---|---|
1 | 无线侦听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8 | 套 |
2 | 无线图传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8 | 套 |
3 | 隔墙听音探视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8 | 套 |
4 | 隔墙光纤窥视镜 | 详见招标文件 | 8 | 套 |
5 | 小型文检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25 | 台 |
6 | 指纹面相采集前置机 | 详见招标文件 | 15 | 台 |
7 | 车底高清探测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台 |
8 | 中型文检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7 | 台 |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质量要求:所有装备性能及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质 保 期:5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A4纸装订3套,胶装成册)。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近一年(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未纳税月份提供零申报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4)近一年(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六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在本公告期间的信用记录(信用中国网站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加盖公章,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7)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8)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818
方式:现金、电汇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拉坦大街59号
联系方式:祁警官 伊警官:185*****339 186*****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818
联系方式:张先生:137*****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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