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家悦集团2013年超市木质陈列设备招标公告
家家悦集团2013年超市木质陈列设备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山东家家悦集团就2013年度超市用木质陈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的厂家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公告编号:SDJJYZBB-CG-2012-38
二、招标项目:家家悦集团2013年度超市用木质陈列设备加工制作、送货安装、维修维护;本招标为年度采购合同,采用分批采购原则购入。
三、 招标数量:一批(约120家门店)
四、公告时间:2012年12月28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10日
六、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潍坊等省内家家悦网点所在区域的木质品加工制作单位(负责某区域的业务)。
2. 企业注册资金:等值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并提供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员工人数:不低于30人;
4. 能及时响应招标方订单要求;
5. 专业客服人员1-2名;
6. 2012年年销售/年产值:不得低于400万人民币并提供相关证明;
7. 企业经营面积:不得低于500平米并提供相关证明;
8. 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生产木制品;
9. 资质:具备设备制造、安装资质;
10. 有方案设计能力及施工图纸设计能力,设计研发人员不得低于2人并提供人员清单明细;
11.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约能力及供货保障能力;
12. 投标人必须是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通过工商年审且在有效期内;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文件的传真件或扫描件,发至下面联系方式中。招标人对资质予以审核。特别提示: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需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六条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要求内容,如提交的资料不齐全将影响资质审核通过。
八、供应商资质提交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通知资质审核结果。资质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招标方缴纳贰万元投标承诺保证金,并将银行或单位盖章电汇回单或我方开具收据的扫描件发至下面联系方式中。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承诺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向投标方发出正式招标书。投标承诺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单位:山东家家悦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环翠支行
九、联系方式:山东家家悦集团招标办公室
联 系 人:孙志超
传真:****-*******
邮箱: ********10@qq.com">********10@qq.com
特别提示:邮件主题按“xxx供应商报名资料--木质陈列设备”
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明路45号山东家家悦集团四楼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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