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局2013年度技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电力局2013年度技改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HFW130103
1. 温州电力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 温州电力局2013年度技改设计服务项目采购设计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参见附件“招标项目情况一览表”。
2. 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可以以包为单位对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1)资质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建设部(或省建设厅)统一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具备电力行业(送变电)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②、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③、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转包、分包合同的行为。
⑤、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服务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2)业绩要求:
①、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设计服务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②、自投标之日前3年内承担并完成过20个及以上的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工程的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项目管理(设计)经验。
(3)安全质量要求:
在以下期限内,未发生因其设计原因导致的: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因其责任导致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 2013 年 1 月 22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交到 顺生大酒店会议室 。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人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 开标时间: 2013年 1 月 22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 年 12月 31日起至 2013 年 1月 4日止,每天上午 8:30 至11:30 ,下午 1:30 至 5:00 (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邮购招标文件,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及邮寄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 户 名: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鸿昌支行
如果投标人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账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为每包500元和 100元人民币邮寄费),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该传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也将把纸质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6.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传真形式联系。
7.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公司温州电力局 办公地址:温州市锦绣路电力大厦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普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四楼)
邮政编码:3250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何先生
发放招标文件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3号(东屿电厂培训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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