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修缮招标公告

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修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宁德市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修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德市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修缮采购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宁德市民族中学
行政区域 福安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1月03日21:4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4楼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852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钟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80*****830
采购单位 宁德市民族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福安市街尾1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钟老师 180*****83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先生 180*****252

项目概况

宁德市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修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4楼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MTZB(ZX)2020-025

项目名称:宁德市民族中学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室修缮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房屋修缮

1项

88523.00

88523.00

177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交货(因天气和其他特殊原因工期可适当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a11投标保证金谈判文件第五章对法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已有详细规定和要求,供应商按照第五章要求提供。确因国家政府采购新政策规定或项目特点不能适用的或者需要补充增加的,则在特定资格条件中提出具体要求,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特定资格条件:包:1明细描述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市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通知》中关于“集中采购目录内信息技术及信息管理软件的开发设计、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家具、印制品项目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应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属预算金额100万以下的修缮及装饰工程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报价[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采购人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具备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4楼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

售价:¥1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4楼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4楼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报名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上江城支行

帐 号:3505 0187 7707 0000 1277

(供应商应按照所报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注: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电汇或现金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2、报名方式:

(1)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至我司办理,须填写购买登记表;

邮箱:fjszmtzb@163.com、报名表由代理公司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民族中学

地址:福安市街尾103号

联系方式:钟老师 180*****8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安市世纪大道233号4楼

联系方式:郭先生 180*****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老师

电 话:  180*****830

标签: 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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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中闽通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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