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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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及要求,本项目已由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丽发改农经〔2020〕352号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现丽江市水务局委托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编号:YLZB2020-29)面向国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工程。

1.2 建设地点

滇中引水工程丽江市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工程由观音岩库区提水工程、鲁地拉库区提水工程、金安桥库区提水工程和螳螂坝引水工程4个子项目组成,4个工程分别涉及华坪县、永胜县、古城区、玉龙县。

1.3项目建设及投资规模

工程由观音岩库区提水工程、鲁地拉库区提水工程、金安桥库区提水工程和螳螂坝引水工程4个子项目组成。

其中:(1)观音岩库区提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已建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与右岸龙井河支流汇口处,提水后经隧洞和管道将水引至石龙坝受水区,输水线路全长43.20km。受水区主要涉及15座小型水库和4个引(提)水工程,输水线路主要涉及7个上行过河建筑物。

(2)鲁地拉库区提水工程拟从永胜县金沙江鲁地拉库区提水,沿金沙江左、右岸分散布设8个临江取水点,提水后经引水管道将水引至永胜县片角镇、涛源镇、期纳镇和顺州镇四片受水区,输水管线全长222.44km。受水区主要涉及1座中型和3座小(1)型水库以及2个引流坝,输水线路主要涉及8个上行过河建筑物。

(3)金安桥库区提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已建金安桥水电站与文化河支流汇口下游1.3km的金沙江右岸,提水后经引水隧洞将水引至丽江团山水库,线路全长12.51km。受水区为丽江坝区,主要涉及3座中型水库、5座小(1)型水库、2个引调水工程以及3个泉群。

(4)螳螂坝引水工程拟在太安乡红麦村汝南河与清水河汇口下游附近螳螂河干流上新建取水坎引水,最大高度3.3m,通过3.569km输水隧洞和34.524km输水管道将水引至九河坝受水区。螳螂河取水坝以上流域面积203km2,河长18.6km,河道平均比降13.8‰。受水区主要涉及4座小(1)型水库、2座电站、4个取水闸、2个引流坝和3个引水工程。

本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为281887.43万元,其中:观音岩库区提水工程54002.89万元、鲁地拉库区提水工程为131865.67万元、金安桥库区提水工程为68287.17万元、螳螂坝引水工程27732.2万元;最终投资以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基础,以工程决算审计为准。

1.4项目实施机构及出资代表

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丽江市水务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本项目选择社会投资人、监督项目的实施、运营等各项工作。

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占股5%、古城区区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占股4%,华坪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占股2.5%、永胜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占股7%、玉龙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占股1.5%。由出资代表负责履行股东职责,做好项目合作和监督等工作。

2.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方式

为提高项目全寿命周期整合程度,根据项目特点,参考目前行业内对类似项目的通行操作办法,本项目以“股权合作+工程总承包+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本项目。

2.2特许经营权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并取得收益。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30年(含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限:观音岩库区提水工程工期为18个月;鲁地拉库区提水工程工期为18个月;金安桥库区提水工程工期为24个月;螳螂坝引水工程工期为30个月。

2.3项目交易结构

2.3.1项目资本金

项目总投资为281887.43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规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暂设定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总投资的50%为140944万元,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40%为56378万元,(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095万元,古城区众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1276万元,华坪县水利水电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047万元,永胜县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9732万元,玉龙县玉水发展经营有限公司出资4228万元),社会投资人出资60%为82579万元。若因融资需求要求增加项目资本金,则由各股权方共同协商。

项目资本金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提前注入项目公司,具体分批次数以项目建设进度和银行要求为准。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项目公司中的项目资本金部分将在计算水价成本中予以扣除,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项目产生超额收益前不得收取此部分资金的投资回报。

2.3.2项目融资

在批复的初设概算范畴内,项目资本金和政府专项债(如有)之外的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政府方及其出资代表不承担担保责任。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筹集,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预期收益质押贷款,支持利用相关收益作为还款来源。若项目公司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全额获得项目资本金以外的银行贷款资金,社会投资人负责通过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等的方式开展融资工作。

2.3.3国家、省州补助资金及发行项目专项债

1)如果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解决本项目资金,项目公司需按照专项债发行的要求,全力配合专项债的发行、承接、管理等各项工作。专项债按照其规定用于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资本金的出资,应严格按照专项债的规定执行,超出政府方出资代表项目资本金的部分由项目收益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并相应调整水价。

2)合作期内,若项目获得国家或省市级的奖励或补助资金,视为政府方投入。

2.3.4股权结构

本项目需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2000万元,占股权投资的20%(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股权出资500万元占股5%、古城区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股权出资400万元占股4%、华坪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股权出资250万元占股2.5%、永胜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股权出资700万元占股7%、玉龙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代表股权出资150万元占股1.5%);社会投资人出资8000万元,占股权投资的80%,注册资本由股东双方根据股权比例在2021年3月底前认缴到位。

2.4回报机制

本项目投资回报来源于供水收入等,项目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方出资代表不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债务,不承担注册资本金之外的经营亏损,在项目产生超额收益前不参与利润分配。

2.5定价机制

政府方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用水户承受能力和工程良性运行的因素,制定合理的水价,并根据供水成本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特许经营期内,政府方应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困难群众水价补贴机制,让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1.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融资方,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含三家),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运营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主体施工的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主体施工的单位其资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企业主要人员、企业工程业绩、技术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

3.2.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至少应配备,项目负责人一名,投融资负责人一名,总承包单位施工负责人一名。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至少不低于10年项目管理经验。

拟派投融资负责一名(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主要的投融资方提供)。

拟派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水利水电专业),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且具备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近五年在中国境内承担过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水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总承包管理(施工)方提供)。

3.2.3拟派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备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近五年在中国境内承担过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4亿元的水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负责主体施工的单位提供)。

3.3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牵头方提供)

3.3.1 2019年年末资产负债率须小于75%(不含75%);

3.3.2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投融资的资源和经验,投融资能力证明为:银行存款余额证明(距离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3个月内)、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保险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不低于14亿元的授信额度证明或贷款意向书。申请人可以提供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

3.3 企业业绩

要求提供近五年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或施工或运营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水利项目)的2个业绩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可提交业绩材料,业绩可累加),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完工证明材料为准。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应提供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5.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应自行承诺或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6省外施工企业要求

云南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水利厅或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建筑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要求办理入滇信息登记并提供入滇信息证明。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进入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ljggzyxx.cn/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格式为*.BZBJ(*.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日09时00分。

6.2 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www.ljggzyxx.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 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准时参加开标会。上传投标文件时加密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必备工具,否则将不能解密。开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顺序,依次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对于开标时未将正确CA数字证书带到开标厅进行解密的投标企业,不再等待。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均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①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5分钟,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本项目签名确认时间为5分钟,在规定的签名确认时间内不进行开标一览表确认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方式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进行现场开标现场解密。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变。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内容、公告与本条规定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条规定为准。

7.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丽江市水务局

单位地址:丽江市玉龙县丽水路

联 系 人:黄继伟

联系电话: 139*****052

代理机构:云南云岭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座24-26、30楼

联系人:曹工(138*****723)、龚工(183*****472

传真:****-********

电子标书技术支持:

电 话:***-********QQ:********98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

联系人:苏策 157*****970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2020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利用 综合 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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