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新城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生态新城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长春市领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峰?生态新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特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由来
长春市领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领运(香港)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伟峰实业有限公司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领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建成立的合资企业。根据长春市及净月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的需求及企业发展规划,决定投资建设伟峰生态新城项目,2012年11月该公司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签定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建设项目概况及主要工程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伟峰?生态新城项目
建设地点:净月高新区西部区西至彩宇大街、东至丁五街,南至乙十四路,北至净乙一路的区域。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伟峰生态新城规划总占地面积13.0926hm2,规划总建筑面积276440m2;其中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245405m2;地下规划总建筑面积31035m2,是集商业、商务、配套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生态新城。项目投资109988万元。
三、环评工作委托及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长春市领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正式委托吉林大学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技术导则要求,在对现场踏查和工程技术资料充分分析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上报主管环保部门进行技术评估与审批。工作中将通过对拟建项目工程分析,核算“三废”和噪声产生及排放情况,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在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主要污染物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进行预测分析,根据“三同时”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与建议;同时对公众参与意见予以分析及反馈,为政府相关部门决策和环境管理部门及工程设计单位优化设计提供科学依据,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
四、环评公示对象、期限及联系方式
任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有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本次公示时间至2013年1月7日。特此公示。
建设单位:长春市领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钟先生 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
2012年12月29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