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侦查信息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侦查信息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凤财招[2012]07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信息中心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信息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信息中心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项目内容:包括会议讨论主机、服务器、指挥终端1、安全网关、可编程中控主机、液晶拼接屏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期:自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必须是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批准经营的设备或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1 月 4 日至2013 年 1月 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 年 1 月 28 日9:00整(北京时间),地点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地点: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138*****858 电 话:156*****169****-********
8.监督部门:
凤泉区财政局:****-******* 凤泉区监察局:****-*******
凤泉区审计局:****-*******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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