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COP15接待酒店及周边安保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COP15接待酒店及周边安保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COP15接待酒店及周边安保信息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COP15接待酒店及周边安保信息化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1年125930分(北京时间)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JH********0

1.2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COP15接待酒店及周边安保信息化项目。

1.3项目概况:全景区拟建设88路全结构化双仓摄像机,8路黑光高速球机,4路270度全景摄像机,采集高清视频及人脸、人体、车辆等信息,通过裸纤和光纤收发器将视频送入派出所监控中心机房,再接入公安局的视频专网传回至公安局中心机房进行统一存储和管理。将cop15接待酒店重要部位的视频资源通过裸纤和光纤收发器传到派出所中心机房核心交换机,通过视频网闸接入派出所视频专网核心交换机,实现社会视频资源安全接入。

1.4预算金额:2,270,880.00 元。

1.5最高限价:2,270,880.00 元。

1.7标段划分:本采购项目仅设一个包。

1.7采购需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全区统一标准、总体规划、全区联网、共享联用。按着“点、线、面,格、块、圈”的立体防控思路,开展古滇名城视频监控建设,根据现场勘察设计共建设88路双目全结构化摄像机,8路黑光高速球机,4路270度全景摄像机,采集高清视频及人脸、人体、车辆等信息,通过裸纤和光纤收发器将视频送入派出所监控中心机房通,在接入公安局的视频专网传回至公安局中心机房进行统一存储和管理。古滇整个区域基本实现 “重点区域全面覆盖、重要资源全网共享、监控数据全时可用、图像信息全程可控”的智能化、实战化建设目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7.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工,60日内完成验收工作。因项目性质特殊,责任重大,供应商必须保障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工期不因春节假期问题而延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工,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验收工作的,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7.3项目地点:COP15接待酒店及周边范围。

1.7.4付款方式:本项目资金经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安排资金建设 COP15 接待酒店及周边安保信息化项目的批复》(晋政复〔2020〕507 号)文件批复,在 2020 年财政预算调整时安排 82 万元启动建设,其余资金按合同价分别列入 2021 年、2022 年财政预算给予保障。针对本项目资金性质情况,采购人采用4:3:3方式进行支付,即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第二年同期,项目运行稳定,中标人提供了相应的质保服务前提下支付结算(或审计审定)金额的30%;第三年同期,项目运行稳定,中标人提供了相应的质保服务前提下支付审计审定剩余尾款。

1.7.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各项重要性能指标符合项目建设目标;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合同、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负责组织验收,交货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指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将拒收;采购人可以邀请部分供应商代表或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自行对成交供应商所交货物和安装工程进行抽检,检验、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虚假应标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相关证据确凿的 ,用户方须直接反映给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对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釆购份额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釆购目标实现情形,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的供应商承诺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 安保 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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