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区环保局葫芦岛市炼锌厂涉镉整治施工 招标公告
龙港区环保局葫芦岛市炼锌厂涉镉整治施工 招标公告
龙港区环保局葫芦岛市炼锌厂涉镉整治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区环保局葫芦岛市炼锌厂涉镉整治施工(项目编号:BJZXH-2020-ZC-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0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JZXH-2020-ZC-007 项目名称:龙港区环保局葫芦岛市炼锌厂涉镉整治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794,313.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94,313.00元。 采购需求:葫芦岛市炼锌厂涉镉土壤应急整治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1月04日至2021年01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受疫情影响,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或近期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1344/cb420089e3bdfc85ee5fb0dbf80f093f/mailto%3Atongtonggoodluck%40126.com%EF%BC%89%EF%BC%8C%E5%B9%B6%E6%B3%A8%E6%98%8E%E9%A1%B9%E7%9B%AE%E5%90%8D%E7%A7%B0%E3%80%81%E8%81%94%E7%B3%BB%E4%BA%BA%E3%80%81%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3%80%82%E5%9C%A8%E8%87%B4%E7%94%B5%E5%91%8A%E7%9F%A5%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5%90%8E%E9%A2%86%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3%80%82%E5%BC%80%E6%A0%87%E5%BD%93%E5%A4%A9%E9%A1%BB%E6%8F%90%E4%BE%9B%E4%B8%8A%E8%BF%B0%E6%9D%90%E6%96%99%E5%A4%8D%E5%8D%B0%E4%BB%B6%E5%8A%A0%E7%9B%96%E5%85%AC%E7%AB%A0%E4%B8%80%E5%A5%97%EF%BC%8C%E5%B9%B6%E6%8C%89%E9%A1%BA%E5%BA%8F%E8%A3%85%E8%AE%A2%E6%88%90%E5%86%8C%E3%80%82">tongtonggoodluck@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在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后领取采购文件。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售价:零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1年0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葫芦岛市龙港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西四街101-17#楼A门市 联系方式:155*****857 邮箱地址:tongtonggoodluck@126.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户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冰 电 话: 155*****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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