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外委检测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外委检测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外委检测服务项目第1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外委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68 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 2903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1-15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称:
  项目编号:JKCG-********0064
  项目名称:2021年外委检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500000元
最高限价: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采购需求:
序号品目分类标的名称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
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021年外委检测服务项目为落实自行监测,自2021年1月开始,采购人须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下辖四厂的废水、废气(含厂界无组织废气与污泥脱水间废气监督性检测)、噪声、固废(污泥)提供外委检测与专职服务,其中监测人员不得少于三人。1500000500000

其他采购需求说明:
  

招标采购编号:CSJKQXM-*******(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产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2020年 07 月-2020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年 07 月-2020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 年07 月-2020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20 年 07 月-2020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20 年07 月-2020 年 12 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 1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12 月 31 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必须包括采购需求中所有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01-11 17:00
  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68 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 2903 室)
3、 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68 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 2903 室)购买磋商文件。
  4 、谈判文件的售价:4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1-01-15 14:30
  2、响应文件提交的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10 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 2 号)
五、开启:
1、开启时间: 2021-01-15 14:30
2、开启地点: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10 楼开评标室(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 2 号)
六、公告期限:
  自2021-01-04起至2021-01-07止(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月4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水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新花
电 话:159*****063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湘龙街道时中南路 58 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思佳
电 话:****-********189*****803
地 址:芙蓉中路1段468号湖南财富中心富座2903室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列表
  1. (上网定稿)磋商文件--2021年外委检测服务项目.docx

2021 年1 月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服务 净化 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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