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图里河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图里河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图里河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KSHY2020-004 项目名称:图里河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图里河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对图里河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图里河国家基准气候站业务用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YKSHY2020-004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至下午14:30-17:30,到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2、供应商需提供报名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份及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注:(1)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2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3)证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4)报名人须是本单位员工且持该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其资料不予接收。(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本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
1、获取采购文件时限: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11日。 2、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领取纸质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19日09: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磋商时间:2021年1月19日09:30分 磋商地点: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芙蓉新村36号楼1-201 邮政编码:021400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33*****975 2、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 邮政编码:022150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800 合同履行期限:4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 2011[181]号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2、节能、环保建材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如涉及节能、环保建材,价格给予 6%的扣除(适用于货物或工程)。 3、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故若符合本条规定,可享受6%的价格扣除。 注:若投标供应商符合上述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则需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有能力承担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所投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技术要求,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至 2021年0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领取纸质文件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图里河气象局 联系方式:李先生13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芙蓉新村36号楼1-201 联系方式:田女士133*****9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8*****800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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