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实战应用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宁德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实战应用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宁德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实战应用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00]HHTC[CS]*******作者:宁德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1-01-04 14:54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公安局

乙方: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HHTC[CS]*******的宁德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实战应用平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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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系统运维期60个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快速运维响应服务,运维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6.2售后服务方案)系统运维期60个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快速运维响应服务,运维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6.2售后服务方案)5系统运维期60个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快速运维响应服务,运维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我司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具体详见6.2售后服务方案)*******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零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条款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初按照采购文件(采购号: [350900]HHTC[CS]*******)要求外,乙方还应当保证系统接入和传输的公安数据安全,禁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其他警务信息,不得对第三方或本项目无关人员泄露或提供本项目的秘密(包括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及口头等形式的信息资料),若造成失泄密事故,将按国家有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5.2售后服务 项目通过验收后,系统运维期为60个月,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快速运维响应服务,运维工程师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 运维期内,对系统进行免费维修维护及版本升级。 运维期内,提供3次免费重大安保活动现场保障,可提供1名保障人员2小时快速到达现场服务,根据用户需求可调整保障人员数量。 运维期满后,应继续提供系统维护、技术支持、版本升级等服务。 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检查,进行安全漏洞修补。 在重要安保或特殊节日的时间节点,需增加1至2名技术人员。 需提供相应的操作培训:免费提供共建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运行维护及系统管理员技术培训。 5.3技术资料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软件交货时随机提供(其中产品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至少应有中文版本);并提供软件授权的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如有不符用户方有权拒收。 (1)产品技术说明书; (2)安装手册; (3)操作手册; (4)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 (5)其他相关材料;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完成甲方通过专家组论证宁德市公安视频综合实战应用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建设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组验收,视同乙方的项目通过验收。 乙方提交的验收材料未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组验收,须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按要求进行整改到位,整改完毕试运行满三个月后再申请验收。 项目验收次数不得超过两次,经两次验收仍不通过的,视为验收不通过。。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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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60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 30 验收合格20日内
3 10 验收合格一年后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维保服务期满为止。。

10、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0.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在完成双方签署书面确认后,造成项目进度延迟的,不视为对方违约;因甲方的原因导致项目进度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0.3 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建设,造成项目延期,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0%,由未付的合同款中扣除,如果乙方在逾期30天后仍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因上述延迟完工造成的损失金额。 10.3违约终止合同 10.3.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0.3.1.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采购标的。 10.3.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0.3.2 一旦甲方根据本条款第1款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软件功能。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软件功能的额外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一旦甲方根据本条款第1款终止全部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和因终止合同造成的甲方重新采购工作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3 乙方为甲方研发的应用平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有利用该应用平台向其他公司或个人收取接入费、管理费等不合法不合理费用;不得利用该应用平台进行排他性的商业行为,如有此类行为,乙方须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并将乙方的行为通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宁德市公安局乙方: 福建天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蕉城南路67号住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8号创业大厦16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林忠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35*****121
联系方法: 133*****39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账号:账号: ****************0634

签订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
签订日期:2021年01月0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视频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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