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药中心18F-PET药物生产线合成热室采购(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西安医药中心18F-PET药物生产线合成热室采购(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西安医药中心18F-PET药物生产线合成热室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医药中心18F-PET药物生产线合成热室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热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1YZGK020001
2.2 招标项目名称
*******">西安医药中心18F-PET药物生产线合成热室采购(三次招标)
*******">2.3 招标范围
西安同位素医药中心一期建设一条18F-PET药物生产线,包括四套合成热室(其中第一个热室为上下双胆,其它为横向单胆)。该18F-PET药物生产线每天可实现三个批次的生产,每批次的最大产能为50件/批,每件产品的最大装量为300mCi(发货时)。
本次采购范围为西安同位素医药中心18F-PET药物生产线的4套合成热室系统(包含气瓶间至合成热室、空压机组至热室的管道施工、安装及耗材等配套零件及服务)。
2.4 交货地点
货物被交付并安装在用户指定现场,暂定安装地点为西安,在设备发货前,需方有权免费将货物的安装地点调整至中国境内其他地点(西藏除外)。
2.5 交货期
合同生效,买方发出生产通知后4个月内交货到指定地点。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最高投标限价:¥200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销售类似放射性药物设备的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参与二次招标的投标单位不用在付款购买招标文件。
4.3发售时间:2021年1月4日17:00 —2021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张建赜
联系电话:********692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1月25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张建赜
电话:********692
电子邮件:zhangjz@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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