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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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2021-00012

发布机构: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2021-01-04

成文日期:2021-01-04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1-01-04


受申请人陈革闯委托,公告如下:

陈革闯(权利人)因保管不慎(遗失原因)遗失不动产权证,证号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号,坐落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777号吾悦广场三期地下室2号-1-458室现声明遗失。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2021年1月25日之前)内向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镇海分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证书补办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联系电话:****-********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4日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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