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招租招标公告
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招租招标公告
一、盐城振园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招租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招租。
2、项目地点:盐城市开发大道155号。
3、项目概况:食堂面积约800㎡,其中,厨房180㎡,仓库80㎡,就餐大厅260㎡,包厢180 ㎡,其它操作间100㎡;应就餐人员300人,实际每天就餐200人左右,餐厅4个包厢(其中大包厢3个、小包厢1个)。
4、承包期限: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食堂餐饮服务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招标人根据对餐饮服务企业的考核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再行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次,每次为一年,是否调价另行协商。
注:中标人要遵守招标人管理的有关规定,采购对中标人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状况等按月考核,如服务期限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兑现综合补贴,同时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酒店或餐饮经营企业;
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餐饮服务相关证书;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厨师(主厨)须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厨师执业资格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正在经营的类似单位餐饮服务业绩(招标人有权对正在经营的类似单位餐饮服务进行考察)。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六、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业绩合同复印件于2021年1月5日~9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周六不休)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工本费叁佰元整(¥:300),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盐城振园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78*****392
地 址:盐城市开发大道155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92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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